以下內容將依據一般歷史研究(含古代文獻與學者共識),並結合《聖經》中的記載,按時間順序整理使徒保羅(Apostle Paul)一生的重要事蹟。
若遇到歷史與聖經之間存在不確定或爭議之處,會特別標明。
使徒保羅的出生背景非常關鍵,因為它解釋了他日後如何在猶太和希臘—甚至羅馬—世界之間發揮深遠的影響力。
以下是根據《新約聖經》與第一世紀歷史背景對保羅出生的學術整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家族背景的可能推論
保羅估計約在主後5至10年間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今土耳其東南),是當時希臘化城市之一。
屬於便雅憫支派,他自稱為「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立比書 3:5),並且擁有羅馬公民權(使徒行傳 22:28),這在猶太人中極為罕見,顯示他的家庭社會地位不低,可能是商人或與羅馬政府有某種合作關係。
此外,他從小接受嚴格的法利賽人教育(使徒行傳 23:6),這表明他的家族非常重視宗教與律法傳統,且可能與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有聯繫。
二、青少年時期的猶太教育體系
保羅在耶路撒冷「在迦瑪列門下受教」(使徒行傳 22:3),迦瑪列是當時最著名的律法教師之一,屬於法利賽人的精英。
這樣的教育體系通常包括:
密集的律法學習(托拉):熟記摩西五經,並進行詮釋與辯論。
口傳律法訓練:熟悉傳統長老的解釋,學習口傳律法的應用。
語言與邏輯訓練:具備亞蘭語、希伯來語,甚至希臘語的能力,有助於日後跨文化傳道。
因此,他的教育背景不僅紮實,也為他日後在希臘羅馬世界中傳揚福音打下了基礎。
從掃羅到使徒保羅
三、名字「掃羅」與「保羅」的象徵意義
掃羅(Shaul):是希伯來名字,意指「所求之人」,與以色列第一任君王掃羅同名。
這名字反映他猶太背景與民族認同。
保羅(Paulus):是拉丁名字,意為「小的、微小的」。
他在外邦傳道時自稱「保羅」,象徵他願意放下身份、謙卑服事(參哥林多前書 9:20–22)。
保羅從掃羅到保羅的轉變,某種程度上象徵他的生命翻轉與使命轉向:
從迫害基督徒的猶太狂熱者,轉變為外邦人的使徒,這不只是名稱的改變,更是身份與使命的轉化。
以下內容將依據一般歷史研究(含古代文獻與學者共識),並結合《聖經》中的記載,按時間順序整理使徒保羅(Apostle Paul)一生的重要事蹟。
若遇到歷史與聖經之間存在不確定或爭議之處,會特別標明。
一、出身與早年(約主後 5–30 年)
1. 出身背景
- 原名:掃羅(Saul,希伯來名)
- 後名:保羅(Paul,羅馬名)
- 出生地:基利家省的大數(Tarsus,今土耳其南部)
- 身分:
- 猶太人(便雅憫支派)
- 法利賽人
- 擁有羅馬公民權
📖 聖經記載:
- 《使徒行傳》22:3、23:6
- 《腓立比書》3:5
📜 一般歷史觀點:
大數是當時重要的希臘化城市,學者普遍認為保羅自幼接受良好的希臘文化與哲學環境教育,這有助於他日後向外邦人傳道。
2. 受教育背景
- 在耶路撒冷受教於著名拉比 迦瑪列 門下
- 精通摩西律法,嚴守猶太教傳統
📖《使徒行傳》22:3
二、迫害基督徒時期(約主後 30–33 年)
- 保羅最初是激烈反對基督信仰的人
- 積極參與迫害教會
- 贊同司提反被石頭打死
📖《使徒行傳》7:58、8:1–3
📖《加拉太書》1:13
📜 歷史觀點:
這段經歷在保羅書信與《使徒行傳》中多次被提及,歷史學者普遍認為其可信度極高,因為這是保羅對自己不利的自述。
三、大馬士革歸主(約主後 33–36 年)
1. 悔改經歷
- 前往大馬士革途中
- 看見復活的耶穌向他顯現
- 三日失明,後由亞拿尼亞為他按手
📖《使徒行傳》9:1–19
📖《哥林多前書》15:8
📜 歷史與神學意義:
這被視為保羅人生最關鍵的轉折點,也是基督教歷史中最重要的悔改事件之一。
2. 靜修與預備期
- 前往阿拉伯地區
- 回到大數與安提阿
- 與使徒彼得、雅各短暫接觸
📖《加拉太書》1:15–24
📜 學者推測:
這段時間可能長達十多年,為其神學思想與宣教使命的醞釀期。
四、宣教旅程(約主後 46–57 年)
第一次宣教旅程
- 同工:巴拿巴
- 地點:賽普勒斯、小亞細亞
- 對象:外邦人
📖《使徒行傳》13–14 章
第二次宣教旅程
- 同工:西拉、提摩太
- 地點:馬其頓、希臘
- 在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哥林多建立教會
📖《使徒行傳》15:36–18:22
第三次宣教旅程
- 長期停留以弗所
- 牧養多間教會
- 撰寫多封書信
📖《使徒行傳》18:23–21:17
📜 歷史共識:
多數新約學者認為保羅在此期間完成了《加拉太書》、《哥林多前後書》、《羅馬書》等核心書信。
五、被捕、審訊與囚禁(約主後 57–62 年)
- 在耶路撒冷被捕
- 因羅馬公民身分上訴該撒
- 被押送羅馬,途中遇船難
📖《使徒行傳》21–28 章
📜 歷史補充:
《使徒行傳》止於保羅在羅馬被軟禁兩年,未記載其最終結局。
六、晚年與殉道(約主後 62–67 年)
1. 晚年事工(具爭議)
- 傳統教會認為:
- 曾獲釋
- 繼續宣教(可能至西班牙)
📖 可能相關經文:《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
📜 歷史評價:
這部分缺乏聖經明確敘述,主要來自早期教父如革利免(Clement of Rome)的記載。
2. 殉道
- 地點:羅馬
- 時間:尼祿皇帝迫害基督徒期間
- 死因:斬首(因羅馬公民身分)
📜 教會傳統與歷史記載:
- 優西比烏《教會史》
- 早期教父一致見證
七、保羅一生的歷史意義
從歷史角度
- 將基督信仰由猶太背景推向地中海世界
- 奠定基督教神學基礎
- 書信為最早期的基督教文獻之一
從聖經角度
- 被稱為「外邦人的使徒」
- 見證恩典勝過律法
- 其書信成為新約核心經文
📖《羅馬書》1:1
📖《加拉太書》2:20
如果你願意,我也可以:
- 📜 製作「保羅生平時間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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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告訴我你想深入哪一個方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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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一生行蹤與事蹟(附經文與大致西元年分)
| 西元 | 事件與地點 | 經文出處 | 說明 |
|---|---|---|---|
| 約主後 5 年 | 出生於基利家的大數(今土耳其) | 徒 22:3 | 出身猶太人支派便雅憫,具羅馬公民身份 |
| 約 15–20 年 | 到耶路撒冷,師從迦瑪列受法利賽人教育 | 徒 22:3;腓 3:5 | 接受正統猶太律法訓練 |
| 約 30–33 年 | 迫害教會,參與司提反殉道 | 徒 7:58;8:1–3;加 1:13 | 被視為早期教會的敵人 |
| 約 33–35 年 | 大馬色路上悔改歸主 | 徒 9:1–19;22:6–16;26:12–18 | 耶穌向他顯現,視為蒙召成使徒 |
| 約 35–38 年 | 在大馬色及阿拉伯傳道,後回耶路撒冷 | 加 1:17–18;徒 9:19–30 | 初期傳道,多受迫害 |
| 約 38–44 年 | 被送往大數家鄉,隱居與傳道數年 | 徒 9:30;加 1:21 | 教會暫時得安穩時期 |
| 約 44 年 | 巴拿巴邀他到安提阿同工 | 徒 11:25–26 | 教會首次稱門徒為「基督徒」 |
| 約 46–48 年 | 第一次宣教旅程:塞浦路斯、小亞細亞(比西底、以哥念、路司得、特庇) | 徒 13–14 章 | 開始有系統的外邦宣教工作 |
| 約 49 年 | 耶路撒冷大會,討論外邦人是否需守律法 | 徒 15:1–29;加 2:1–10 | 結論:外邦信徒不需受割禮 |
| 約 50–52 年 | 第二次宣教旅程:特羅亞、腓立比、帖撒羅尼迦、雅典、哥林多 | 徒 15:36–18:22 | 建立多間教會;在哥林多停留約 1 年半 |
| 約 53–57 年 | 第三次宣教旅程:以弗所(停留三年)、馬其頓、哥林多 | 徒 18:23–21:16 | 撰寫多封書信(如哥林多前後書) |
| 約 57 年 | 回耶路撒冷,於聖殿被捕 | 徒 21:17–36 | 猶太人控告他褻瀆律法 |
| 約 57–59 年 | 被囚於凱撒利亞,為腓力斯與非斯都辯護 | 徒 23:23–26:32 | 向羅馬皇帝上訴 |
| 約 60–61 年 | 押解赴羅馬,途中遇船難,暫停於馬耳他島 | 徒 27–28 章 | 顯神蹟醫病,得人尊敬 |
| 約 61–63 年 | 第一次在羅馬被囚,撰寫監獄書信(如腓立比、以弗所、歌羅西、腓利門) | 徒 28:30–31;弗、腓、門書 | 在軟禁中傳道不輟 |
| 約 63–66 年 | 可能短暫釋放,再次旅行(未記載於使徒行傳) | 提前 1:3;多 1:5 | 根據教牧書信推測,曾往馬其頓、革哩底、尼哥波立 |
| 約 66–67 年 | 第二次被囚於羅馬,寫下《提摩太後書》 | 提後 4:6–8 | 預感將殉道:「那美好的仗我已打過…」 |
| 約 67 年 | 在羅馬殉道,傳說為斬首致死 | 無直接經文(由教會傳統與早期文獻如《克萊門一書》記載) | 傳統認為與彼得同時期殉道於尼祿大逼迫下 |
保羅第一次旅行傳道路線(約主後 46–48 年)
經文參考:使徒行傳 13–14 章
1. 安提阿(敘利亞)Antioch in Syria
- 起點
- 徒 13:1–3
- 教會差派保羅與巴拿巴出發
- 安提阿為主要的宣教中心之一
2. 塞浦路斯 Cyprus
- 徒 13:4–12
- 城市:撒拉米(Salamis)、帕弗(Paphos)
- 在帕弗與行法術的以呂馬對峙,地方官士求信主
- 未特別提及建立教會,但為第一次佈道地
3. 別加(小亞細亞,今土耳其)Perga in Pamphylia
- 徒 13:13
- 馬可(約翰)離隊返回耶路撒冷
- 未記載教會建立
4. 彼西底的安提阿 Antioch in Pisidia
- 徒 13:14–52
- 安息日講道,外邦人反應熱烈,猶太人反對
- 建立教會(徒 13:48–49)
5. 以哥念 Iconium
- 徒 14:1–7
- 猶太人與外邦人分裂,有神蹟異能,遭迫害
- 建立教會(徒 14:1)
6. 路司得 Lystra
- 徒 14:8–20
- 醫治瘸腿者,被誤認為神,後來被石頭打傷
- 建立教會(徒 14:21)
7. 特庇 Derbe
- 徒 14:20–21
- 傳福音使多人作門徒
- 建立教會(徒 14:21)
返回路線(回訪堅固教會)
- 徒 14:21–23
- 重回:路司得 → 以哥念 → 彼西底的安提阿
- 設立長老,堅固門徒
8. 別加(再次停留)→ 亞大利亞港口 Attalia
- 徒 14:24–26
- 從亞大利亞坐船返安提阿
9. 安提阿(敘利亞)Antioch in Syria
- 徒 14:26–28
- 回報宣教成果,停留多日
總結:建立的教會(至少 4 處)
| 城市 | 經文 | 備註 |
| 彼西底安提阿 | 徒 13:48–49 | 猶太人與外邦人分裂 |
| 以哥念 | 徒 14:1 | 猶太人與外邦人信主並分裂 |
| 路司得 | 徒 14:21 | 保羅被石頭打傷仍堅持傳道 |
| 特庇 | 徒 14:21 | 有多人信主成門徒 |
保羅第二次旅行傳道路線(約主後 50–52 年)
主要經文:使徒行傳 15:36 – 18:22
與巴拿巴分道揚鑣後,保羅與西拉(後來提摩太與路加)同行。
1. 安提阿(敘利亞)Antioch in Syria
- 徒 15:35–36
- 出發前地點,鼓勵再次探望先前建立的教會
2. 特庇、路司得 Derbe, Lystra
- 徒 16:1–5
- 加入提摩太作同工
- 堅固原有教會(第一次旅程中建立)
3. 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 Iconium, Antioch in Pisidia
- 徒 16:1–5
- 探訪堅固教會
4. 弗呂家、加拉太 Phrygia, Galatia 地區
- 徒 16:6
- 聖靈禁止往亞西亞(西部)傳道
5. 每西亞邊界→特羅亞 Troas
- 徒 16:7–10
- 保羅得馬其頓異象:「過到馬其頓幫助我們」
- 標誌性轉折:從亞洲轉向歐洲傳福音
進入歐洲地區(馬其頓)
6. 腓立比 Philippi
- 徒 16:11–40
- 重要事件:
- 女商人呂底亞信主受洗(徒 16:14–15)
- 趕鬼被囚、地震獄門開、禁卒全家得救(徒 16:25–34)
- 建立腓立比教會(腓立比書對象)
7. 帖撒羅尼迦 Thessalonica
- 徒 17:1–9
- 安息日講道三週,外邦人信主
- 建立帖撒羅尼迦教會(帖前後書對象)
8. 庇哩亞 Berea
- 徒 17:10–15
- 信徒「甘心領受查考聖經」著稱(徒 17:11)
- 建立教會
9. 雅典 Athens
- 徒 17:16–34
- 亞略巴古辯論,「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
- 少數人信主,未記載教會建立
10. 哥林多 Corinth
- 徒 18:1–18
- 停留一年半,與百基拉、亞居拉同工
- 主夜間異象:「不要怕,只管講」
- 建立哥林多教會(哥林多前後書對象)
返回路線
11. 堅革哩港口 Cenchrea
- 徒 18:18
- 剃髮許願,預備返程
12. 以弗所(短暫停留)Ephesus
- 徒 18:19–21
- 猶太人希望保羅久留,他卻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來」
- 未正式建立教會(第三次旅程再來)
13. 該撒利亞 → 耶路撒冷 → 安提阿(敘利亞)
- 徒 18:22
- 回到母會報告宣教成果,結束第二次旅程
建立教會總結(約主後 50–52 年)
| 城市 | 經文 | 是否建立教會 | 備註 |
|---|---|---|---|
| 腓立比 | 徒 16:12–40 | 是 | 歐洲首間教會,呂底亞與禁卒信主 |
| 貼撒羅尼迦 | 徒 17:1–9 | 是 | 遭逼迫離開 |
| 庇哩亞 | 徒 17:10–15 | 是 | 信徒查考聖經 |
| 哥林多 | 徒 18:1–18 | 是 | 停留一年半,建立穩固教會 |
保羅第三次旅行傳道路線(約主後 53–57 年)
主要經文:使徒行傳 18:23 – 21:17
1. 安提阿(敘利亞)Antioch in Syria
- 徒 18:22–23
- 從第二次旅程返回後在此停留,隨後出發探訪教會
2. 加拉太、弗呂家地區 Galatia & Phrygia
- 徒 18:23
- 堅固門徒,探訪過去建立的教會(如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
3. 以弗所 Ephesus(重點地點)
- 徒 19:1–41
- 停留約三年(約主後 53–56 年)
- 重點事件:
- 十二個門徒受聖靈(徒 19:1–7)
- 學房教導兩年,影響整個亞西亞(徒 19:9–10)
- 行神蹟、醫病趕鬼(徒 19:11–12)
- 銀匠底米丟引發騷動(徒 19:23–41)
- 建立以弗所教會(寫給以弗所書)
4. 馬其頓 Macedonia(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等地)
- 徒 20:1–2
- 堅固教會、鼓勵弟兄,收集奉獻款支持耶路撒冷信徒
5. 希臘(哥林多)Greece (Corinth)
- 徒 20:2–3
- 停留三個月(約主後 56–57 年)
- 極可能在此寫了《羅馬書》
- 堅固哥林多教會(前兩次已建立)
6. 重返馬其頓 Return through Macedonia
- 徒 20:3–6
- 從哥林多折返,防避猶太人謀害
7. 特羅亞 Troas
- 徒 20:6–12
- 保羅講道至半夜,青年以推古從窗戶跌下復活
8. 亞朔 → 米推利尼 → 基阿 → 撒摩 → 米利都(亞西亞西岸港口)
- 徒 20:13–15
- 快速南下,未再入以弗所
9. 米利都 Miletus
- 徒 20:17–38
- 保羅邀以弗所長老來相見,感人訣別演說:「我不以性命為念」
- 非建立教會地點,但有重要牧者教導片段
10. 古士 →羅底 → 巴大拉(搭船)
- 徒 21:1–2
11. 推羅 → 多利買 → 該撒利亞
- 徒 21:3–8
- 保羅與腓利同住,先知亞迦布預言他在耶路撒冷會被捆綁
12. 耶路撒冷 Jerusalem(旅程終點)
- 徒 21:15–17
- 保羅帶奉獻回耶路撒冷,並預備迎接被捕的命運
建立教會總結(第三次旅程)
| 城市/地區 | 經文 | 是否建立教會 | 備註 |
|---|---|---|---|
| 以弗所 | 徒 19:1–41 | 是 | 教導兩年,影響整個亞西亞 |
| 馬其頓地區 | 徒 20:1–2 | 堅固教會 | 包括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 |
| 哥林多 | 徒 20:2–3 | 已建立 | 停留三個月,寫羅馬書 |
| 特羅亞 | 徒 20:6–12 | 無教會記載 | 發生神蹟,但未記載有建立教會 |
時間範圍概覽
| 年份(西元 | 地點 | 備註 |
|---|---|---|
| 約 53 | 出發,探訪加拉太、弗呂家教會 | |
| 約 53–56 | 以弗所 | 主要事工所在地 |
| 約 56–57 | 馬其頓、希臘(哥林多) | 收奉獻、寫羅馬書 |
| 約 57 | 返回耶路撒冷途中 | 被捕前旅程終點 |
保羅書信中關於「罪」的經文(依書信順序)
1. 羅馬書 Romans
- 羅 1:18–32 神的忿怒顯明在人一切的不義與不敬虔上,人故意犯罪、拜偶像、沉淪於情慾
描述人類普遍墮落 - 羅 3:9–12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中 - 羅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所有人都陷在罪裡 - 羅 5:12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
罪因亞當而進入人類歷史 - 羅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原罪觀:亞當代表全人類 - 羅 6:6–7,11–14 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不再作罪的奴僕
信徒與罪的關係改變:自由了 - 羅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乃是永生」
罪的結局與恩典的對比 - 羅 7:7–25 「我所願意的,我反不去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保羅描述罪與肉體之間的爭戰 - 羅 8:1–3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律法不能勝過罪」
聖靈的生命律勝過罪與死的律
2. 哥林多前書 1 Corinthians
- 林前 6:9–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的名,並靠著神的靈,已經洗淨…」
犯罪(淫亂、拜偶像等)者不能承受神國,但信徒被赦免 - 林前 15:56 「死的毒鈎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死的本質與罪密切相連
3. 哥林多後書 2 Corinthians
- 林後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換位神學:基督代罪
4. 加拉太書 Galatians
- 加 3:22 「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
律法揭示罪,將人引向基督 - 加 5:19–21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這等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與罪相關的行為清單
5. 以弗所書 Ephesians
- 弗 2:1–3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放縱肉體的私慾,本為可怒之子」
罪使人與神隔絕,但神因愛施恩
6. 歌羅西書 Colossians
- 西 2:13–14 「你們從前在過犯…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的一切過犯」
十字架赦罪、釘死律法的字據
7.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 保羅書信中較少明確提到「罪」一詞,但教導關於「不法」、「不敬虔」的審判(參帖後 2:3–12)
8. 提摩太前後書 & 提多書
- 提前 1: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
保羅自稱是罪魁,顯明神的恩典 - 提後 2:19 「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
信徒應離罪歸聖 - 多 3:3–7 「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活在惡毒嫉妒中;但…神的慈愛領我們悔改」
救恩使罪人改變
9. 腓立比書 Philippians
- 腓書較少提到「罪」,重點為與基督聯合的喜樂與成長
主題整理表
| 主題 | 經文代表 | 要點 |
|---|---|---|
| 人類皆犯了罪 | 羅 3:23;羅 1:18–32 | 普世性的墮落與虧缺神榮耀 |
| 罪的來源與結果 | 羅 5:12;羅 6:23 | 亞當之罪使死臨到人類;罪的工價是死 |
| 信徒與罪的關係改變 | 羅 6:6–14;加 5:24 | 舊人已死,不再作罪奴僕 |
| 律法與罪 | 羅 7;加 3:22 | 律法顯明罪,不能勝過罪 |
| 基督代替罪人 | 林後 5:21;提前 1:15 | 無罪者為我們成為罪,顯出恩典 |
| 信徒的行為轉變 | 弗 2:1–5;西 2:13–14 | 從罪與過犯中得救,過新生活 |
| 信徒應對罪的態度 | 加 5:19–21;提後 2:19 | 離開情慾與不義,活出聖潔 |
保羅書信中有關「死亡」的經文整理
1. 羅馬書
- 羅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死因罪而入世界
- 羅 6:3–5
「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我們若與他一同死,也必與他一同復活。」
與基督同死同活,象徵重生
- 羅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對比罪的結局與恩典的應許
- 羅 7:9–11
「律法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這條命令本來是叫人活的,反倒叫我死。」
談律法激發罪與死亡
- 羅 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死亡無法隔絕神的愛
2. 哥林多前書
- 林前 15:21–22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基督帶來復活的盼望
- 林前 15:26
「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
死被視為最終仇敵
- 林前 15:54–55
「死被得勝吞滅的時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
復活勝過死亡的宣告
3. 哥林多後書
- 林後 4:10–12
「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 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傳道中經歷苦難與「死」,見證基督
- 林後 5:1–8
「我們原知道…我們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是更好的。」
死亡是與主同在的門徑,信徒不懼怕
4. 加拉太書
- 加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
與基督同死,過新的生命
- 加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同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靈命的「死亡」——對罪與肉體
5. 腓立比書
- 腓 1:21–23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死對信徒是得著基督,是極大的益處
6. 帖撒羅尼迦前書
- 帖前 4:13–17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們與耶穌一同帶來。」
死亡被視為「睡了」,有復活確據
7. 提摩太後書
- 提後 1:10
「…基督耶穌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
基督廢除死亡,帶來不朽生命
- 提後 4:6–8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公義的冠冕…要賜給我。」
保羅面對死亡的平安與盼望
8. 以弗所書
- 弗 2:1–5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然而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屬靈的死亡 → 因恩典而得生命
主題分類整理
| 主題 | 代表經文 |
| 死因罪進入世界 | 羅 5:12;羅 6:23 |
| 屬靈的死亡與重生 | 加 2:20;弗 2:1–5 |
| 信徒的死亡是與主同在 | 腓 1:21–23;林後 5:8 |
| 死是仇敵、將被毀滅 | 林前 15:26 |
| 死亡不再可懼,已被戰勝 | 林前 15:54–57 |
| 基督已廢去死亡,賜永生 | 提後 1:10 |
| 面對死亡的榮耀盼望 | 提後 4:6–8 |
保羅書信中關於「救恩」的經文整理(含重點)
1. 羅馬書 Romans
- 羅 1:16–17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救恩來自福音,是信而得的義
- 羅 3:21–24
「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因神的恩典…白白稱義」
稱義來自恩典,不靠行為
- 羅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亞伯拉罕作信心得救的榜樣
- 羅 5:8–10
「我們還作罪人時,基督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救恩源於神的愛,藉基督的死得與神和好
- 羅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救恩是白白賜下的永生
- 羅 8:1–2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信徒在基督裡得自由與不定罪的地位
- 羅 10:9–13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得救的條件是信與認,無分猶太或外邦人
2. 哥林多前書 1 Corinthians
- 林前 1:18
「十字架的道理…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救恩的核心是十字架
- 林前 15:1–4
「我當日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又復活了」
救恩福音內容為基督的死、埋、復
3. 哥林多後書 2 Corinthians
- 林後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救恩帶來全人更新
- 林後 5: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
換位神學(代贖):基督替人承擔罪
4. 加拉太書 Galatians
- 加 2:16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救恩與律法無關,完全出於信
- 加 3:11–14
「義人必因信得生…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
救恩使人脫離律法的咒詛
5. 以弗所書 Ephesians
- 弗 1:7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
救恩透過耶穌的血,實現赦罪與救贖
- 弗 2:4–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
救恩完全出於恩典,無法靠行為
6. 腓立比書 Philippians
- 腓 1:6
「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救恩是神始終掌權的工作
- 腓 3:9
「並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因信基督的義」
救恩義來自神而非自我努力
7. 歌羅西書 Colossians
- 西 1:13–14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到祂愛子的國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從黑暗進入光明國度的救恩
8.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 帖前 1:10
「等候祂兒子…就是那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救恩也包含將來的審判脫離
- 帖前 5:9–10
「神…預定我們…是要藉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神的救恩計畫與基督密切關聯
9. 提摩太前後書 & 提多書
- 提前 1: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救恩目的明確:拯救罪人
- 提前 2:3–6
「神…願意萬人得救…只有一位神…就是人子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救恩的普世性與唯一中保
- 提後 1:9
「祂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自己的旨意與恩典」
救恩源於神的旨意與恩典
- 多 2:11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
救恩向眾人顯明
- 多 3:4–7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
救恩的本質:恩典 + 憐憫 + 重生
主題整理總覽表
| 主題 | 經文代表 | 核心教義說明 |
| 救恩的來源 | 弗 2:8–9、提後 1:9 | 來自恩典,不靠行為 |
| 救恩的方式 | 羅 3:22、羅 10:9 | 藉信心、承認基督而得救 |
| 救恩的內容 | 林前 15:1–4、羅 5:8–10 | 包含基督的死、埋葬、復活,與神和好 |
| 救恩的結果 | 羅 8:1–2、林後 5:17 | 不再被定罪、成為新造的人 |
| 救恩的對象與範圍 | 提前 2:4、加 3:28 | 願意信的人皆可得救,無分種族與階級 |
| 救恩與律法的關係 | 加 2:16、羅 4:5 | 不靠律法,只靠信心 |
| 救恩的完成與保障 | 腓 1:6、帖前 5:9 | 神主動完成救恩直到基督再來 |
以下是保羅書信中所有與耶穌基督有關的經文彙整,涵蓋祂的身份、工作、神性、人性、死與復活、再來、與信徒的關係等主題。
保羅書信中有關「耶穌基督」的經文(依書卷排序)
1. 羅馬書 Romans
- 羅 1:3–4 「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 羅 3:24–25 「…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白白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 羅 5:8–9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時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羅 6:4–5 「…如同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與祂聯合。」
- 羅 8:1–2, 34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有基督耶穌為我們死…現今在神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2. 哥林多前書 1 Corinthians
- 林前 1:23–24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
- 林前 15:3–4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復活了。」
- 林前 15:20–22 「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3. 哥林多後書 2 Corinthians
- 林後 4:5–6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叫人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 林後 5:14–15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4. 加拉太書 Galatians
- 加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 加 3: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 加 4:4–5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兒子…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
5. 以弗所書 Ephesians
- 弗 1:7–10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神…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 弗 2:13–16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祂用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藉著十字架使雙方歸為一體。」
6. 腓立比書 Philippians
- 腓 2:5–11(基督頌) 「祂本有神的形象…取了奴僕的形象…存心順服…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
- 腓 3:8–10 「…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
7. 歌羅西書 Colossians
- 西 1:15–20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萬有都是藉著祂造的…並且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
- 西 2:9–10 「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
- 西 3:1–4 「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8.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 帖前 1:10 「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 帖後 1:7–10 「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的人…使祂在那日得榮耀。」
9. 提摩太前後書
- 提前 2:5–6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
- 提前 3:16 「祂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 提後 1:9–10 「…藉著基督耶穌將恩典賜給我們…這恩典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才表明出來…祂已經把死廢去…」
10. 提多書
- 多 2:13–14 「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祂為我們捨了自己…」
- 多 3:4–6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地澆灌在我們身上。」
保羅論耶穌的主題概覽表
| 主題 | 代表經文 | 重點摘要 |
|---|---|---|
| 耶穌的神性與主權 | 西 1:15–20、腓 2:6–11 | 耶穌是神的像、至高主宰、神的本體 |
| 耶穌的降生與取人性 | 加 4:4、提前 3:16 | 成為人,取奴僕形象 |
| 耶穌的死與十字架 | 羅 5:8、林前 1:18 | 為罪人捨命,顯明神的愛 |
| 耶穌的復活與得勝 | 林前 15:4、腓 3:10 | 復活是救恩核心,信徒也與祂同復活 |
| 耶穌的中保與救主身份 | 提前 2:5、西 1:20 | 唯一中保,成就和好與赦罪 |
| 耶穌與信徒的關係 | 加 2:20、西 3:1–4 | 與祂同死同活,是信徒生命與盼望 |
| 耶穌的再來與審判 | 帖後 1:7、多 2:13 | 將以榮耀顯現,審判與拯救 |
以下是保羅書信中與「上帝(神)」有關的重要經文,根據新約聖經原文上下文與神學主題整理而成,涵蓋神的屬性、作為、救恩計畫與與信徒的關係。
保羅書信中「神」的經文,依書卷排序
✦ 羅馬書 Romans
- 1:7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 1:18–20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祂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 2:4
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
- 3:23–26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顯明祂自己為義。
- 5:1–1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8:28–39
神叫萬事都互相效力…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 9:14–23
神有憐憫的主權…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 11:33–36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 12:1–2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神所喜悅的…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 哥林多前書 1 Corinthians
- 1:9
神是信實的,祂召你們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
- 2:10–11
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
- 3:6–9
惟有神叫他生長…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
-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
- 10:13
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
✦ 哥林多後書 2 Corinthians
- 1:3–4
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
- 1:21–22
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並且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的是神。
- 4:6–7
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把寶貝放在瓦器裡。
- 5:18–21
一切都是出於神…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
✦ 加拉太書 Galatians
- 1:4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
- 2:19–21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神的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 以弗所書 Ephesians
- 1:3–11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照著祂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
- 2:4–10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 3:9–11
這奧祕是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裡的…
- 3:20–21
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能成就一切…
✦ 腓立比書 Philippians
- 1:6
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
- 2:13
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
- 4:6–7、19
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供應你們…
✦ 歌羅西書 Colossians
- 1:12–16
感謝父…祂救我們脫離黑暗權勢…萬有都是靠祂造的。
- 2:12–15
使你們與祂一同活過來,赦免了我們一切過犯…
- 3:17
無論做什麼…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
✦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 帖前 1:9–10
你們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
- 帖後 2:13
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藉著聖靈使你們成聖…
✦ 提摩太前後書
- 提前 1:17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
- 提前 2:3–4
神我們的救主,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
- 提前 6:15–16
獨一全能者,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
- 提後 1:9–12
神救了我們…並將祂永遠的旨意顯明出來。
✦ 提多書 Titus
- 1:2–3
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到了日期顯明了祂的道。
- 3:4–7
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厚厚地澆灌在我們身上。
總結:保羅筆下的「神」
| 主題 | 代表經文 | 概要描述 |
| 神是信實 | 林前 1:9、林後 1:20、帖前 5:24 | 祂應許不落空,成就祂的旨意 |
| 神的慈愛與憐憫 | 羅 5:8、弗 2:4–5、提多 3:4 | 拯救罪人、主動施恩 |
| 神的救恩計畫 | 羅 3:24–26、弗 1:4–7 | 從永恆預定、藉基督成就救恩 |
| 神的主權 | 羅 9:14–23、弗 1:11 | 神有絕對主權,選召、安排萬事 |
| 神的智慧與知識 | 羅 11:33 | 神的道路人難測度 |
| 神與人的關係 | 羅 8:15、加 4:6、腓 2:13 | 父子關係、內住、引導 |
| 神是萬物的源與目標 | 林前 8:6、羅 11:36 | 萬物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