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

亞伯蘭亞伯拉罕,看神對他一生的引領,和神對人救恩的計畫。

聖經第一次提到亞伯蘭

創世記 11:26
「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
上下文和背景
地點
這段經文位於〈創世記〉第11章的「他拉的後代」段落中(創11:27開始),記載了從閃到他拉的族譜。
內容
這節經文記載了他拉在七十歲時,生下了三個兒子,其中長子就是亞伯蘭(Abram)。
這是「亞伯蘭」這個名字在聖經敘事中的起頭。
重要性
雖然這只是一個族譜中的名字記錄,但它引出了之後第12章神呼召亞伯蘭的偉大故事。
亞伯蘭就是後來被神改名為亞伯拉罕(多國之父)的信心之父。
在創世記11章26節之前,經文記載的是洪水之後的族譜(從閃到他拉),並未提及亞伯蘭。
創世記11章27節開始,經文才正式展開與亞伯蘭直接相關的敘事:「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
神第一次對亞伯蘭說話並呼召他,則是在下一章——《創世記》第12章1節。

吾珥」是怎麼樣的一個地方

吾珥是怎麼樣的一個地方?
根據聖經記載和考古發現,來重建亞伯蘭離開時的吾珥。
1. 吾珥是怎麼樣的地方?(城市層面)
根據聖經和考古學,亞伯蘭時代的吾珥(約主前2000-1800年)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最繁榮的文明中心之一。
考古依據:
蘇美文明的偉大都城:吾珥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南部(今伊拉克泰勒蓋耶爾),靠近幼發拉底河,是古老的蘇美文明的核心城市。它不僅是一個城市,更是一個強大的城邦,控制著周邊大片區域。
巨大的金字形神塔(Ziggurat):吾珥最著名的地標是獻給月神南納(Nanna/Sin)的巨型金字神塔。這座由烏爾-那穆王修建的神塔遺址至今仍巍然屹立,其基座保存完好,高達數十米。這證明瞭吾珥擁有極其發達的建築技術、社會組織能力和宗教體系。
繁榮的商業與經濟:考古發現顯示,吾珥是一個巨大的貿易中心。從印度河谷來的寶石、從土耳其來的金屬、從黎巴嫩來的木材都在這裡交易。發現的泥板文書記錄了複雜的商業合同、貸款協議和法律訴訟,表明其社會結構和經濟體系非常複雜先進。
驚人的藝術與工藝:出土的文物,如「烏爾軍旗」、「普阿比女王的頭飾與黃金器物」、「公牛頭里拉琴」等,其工藝之精細、用料之奢華,令人嘆為觀止,顯示了當時社會頂層極度的富裕和奢華的生活。
聖經依據:
雖然《創世記》沒有詳細描述吾珥的繁華,但《約書亞記》24:2 提供了重要線索:
「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
這裡的「大河」指幼發拉底河,「大河那邊」即指吾珥所在的區域。這節經文明確指出,亞伯蘭的家族在吾珥是「事奉別神」的。
2. 亞伯蘭的家族在吾珥的情況如何?(家族層面)
聖經依據:
社會地位:從《創世記》的線索推斷,亞伯蘭的家族並非普通平民。
他們有能力進行長途遷徙(需要財力物力)。
他們擁有大量的僕人(創14:14提到亞伯蘭能組織318名精練壯丁)。
亞伯蘭後來被稱為「王子」(創23:6),這可能暗示他出身於一個有地位的家庭。
因此,學界普遍認為他拉家族在吾珥很可能是富裕的商人或貴族階層,從事貿易或手工藝,社會地位較高。
家族構成與遷徙
家族首領是他拉(Terah)。
他拉有三子:亞伯蘭拿鶴(Nahor)、哈蘭(Haran)。哈蘭在吾珥早逝,留下兒子羅得(Lot)。
最初,他拉帶領全家離開吾珥,目的地是迦南地(創11:31)。這與上帝後來呼召亞伯蘭的路線一致。
「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創世記 11:31)
他們先遷徙到了哈蘭(另一個崇拜月神的城市),並在那裡定居,直到他拉去世。此後,上帝才再次呼召亞伯蘭繼續前往應許之地(創12:1-4,徒7:4)。
宗教背景:這是最關鍵的一點。正如《約書亞記》所指,亞伯蘭出生並成長在一個崇拜多神、特別是月神南納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吾珥的金字形神塔就是獻給月神的。亞伯蘭從小耳濡目染的,是蘇美爾人的萬神殿、星象崇拜和各種異教儀式。
總結與屬靈意義
當我們將這些畫面拼湊起來,亞伯蘭蒙召的圖景就變得無比震撼:
他離開了什麼? 他離開的不是一個貧窮落後的鄉村,而是當時世界級的繁華大都市——擁有高度文明、富裕生活和先進科技的吾珥。他放棄的是舒適、穩定和社會地位。
他離開了誰? 他離開了一個深厚的異教文化背景。上帝的呼召臨到一個從未認識祂、生活在偶像崇拜核心地帶的人身上。這顯明瞭神的恩典是「預先」臨到的(提前1:14)。
他回應了什麼? 他回應的是一個「出去」的呼召(創12:1;來11:8)。他憑信心離開已知的一切,去追求一個未知的應許。希伯來書的作者稱讚他:
「他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希伯來書 11:8)
因此,亞伯蘭的順服不僅是地理上的遷徙,更是一場屬靈上的革命:從一個事奉別神的家族和文化中分別出來,去單單事奉那一位向他顯現、呼召他的獨一真神。
這讓我們看到,神的揀選和呼召常常是超越我們的出身和背景。祂能從一個偶像文化的中心,呼召出一個信心之父,並藉著他開始一個救贖全世界的計劃。願亞伯蘭的故事激勵我們,無論我們來自何種背景,都能以同樣的信心來回應神的呼召。
聖經中族長歷史的關鍵起點。
亞伯蘭(後來改名為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的情況,是基於一個非常重要的神的呼召和應許
以下詳細敘述亞伯蘭一家離開吾珥的背景、過程和目的地:
離開的背景與情況如下所述
神聖的呼召:這並非一次普通的遷徙或逃難,而是源自神的直接命令和應許。這件事記載在《創世記》第12章,但《使徒行傳》第7章提供了更完整的背景:
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使徒行傳 7:2-3)
這表明,神最初是在吾珥(位於米所波大米,即美索不達米亞)就向亞伯蘭顯現並呼召他。
應許的內容:神的呼召伴隨著一個極其重大且看似不可能的應許,這成為亞伯蘭信心的根基。應許包括三個核心部分:
土地:「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一個未知但神所預備的產業。
後裔:「我必叫你成為大國」——這對當時還沒有孩子的亞伯蘭和撒萊是巨大的挑戰。
祝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預告了亞伯蘭及其後裔(最終透過耶穌基督)將成為全世界祝福的管道。
(參見創世記 12:1-3)
離開的動機:亞伯蘭離開繁華、先進的吾珥城,主要是出於對神的信心和順服。希伯來書的作者稱讚這是信心的偉大之舉: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希伯來書 11:8)
他離開的是當時世界上最發達的文明之一(吾珥擁有高度發達的城市建設、法律、文學和宗教體系),去往一個未知的、充滿不確定性的地方。
旅程:從哪裡到哪裡?
亞伯蘭一行的旅程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階段:從吾珥到哈蘭(中途的停頓)
出發地吾珥(Ur)。這是亞伯蘭的故鄉,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南部(今伊拉克境內),是古代蘇美文明的重要城市,崇拜月神「南納」(Sin)。
同行者:亞伯蘭與他的妻子撒萊、父親他拉、侄兒羅得,以及他們在吾珥積攢的財物和人口。
中途站:他們沿著肥沃的新月地帶向北遷徙,最終到達了一個名叫哈蘭(Haran)的城市並定居下來
停頓的原因:聖經明確提到:「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創世記 11:31)
哈蘭本身也是一個商業重鎮和月神崇拜的中心,與吾珥文化相似,可能讓他拉感到適應。
他拉作為一家之主,似乎主導了這次停頓。他們在哈蘭住了許多年,直到他拉在205歲時去世(創世記 11:32)。
亞伯蘭父親他拉死亡的時間和地點,在上帝的計劃中具有非常深刻且關鍵的意義。
這並非一個偶然事件,而是顯明瞭上帝的主權、祂對呼召的嚴格要求,以及祂行事之時機的完美。
讓我們根據聖經記載來詳細說明:
一、他拉死亡的時間與地點
地點:哈蘭
根據《創世記》11:31-32 的明確記載:
「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關鍵點在於:他們的目的地是迦南,但卻停在了中途的哈蘭,並在那裡長期居住,直到他拉去世。
時間:在前往應許之地的中途,在亞伯蘭最終順服之前
他拉死在亞伯蘭得到上帝第二次、更明確的呼召之前。根據《使徒行傳》7:4 的記載,使徒司提反在證道中澄清了這個順序:
「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裡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
這明確指出,上帝是在他拉死後,才讓亞伯蘭從哈蘭繼續啟程前往迦南。
二、對神計畫的特別意義
他拉的死在中途之地哈蘭,從屬靈角度看,具有以下幾層重要意義:
1. 清除「不完全的順服」與屬靈的羈絆
他拉帶領的遷徙是不完全的:最初離開吾珥的行動是由他拉發起的(創11:31),而非直接出於上帝對亞伯蘭的呼召。並且,他們沒有抵達終點迦南,而是停在了文化、宗教與吾珥相似的哈蘭(哈蘭也是崇拜月神的中心)。
代表了「屬地的安全感」:他拉作為家族 patriarch(家長),可能代表著一種對傳統、家族和已知環境的依戀。停留在哈蘭,象徵著一種「部分順服」或「帶著退路的順服」——既離開了吾珥,又沒有完全進入上帝的應許之地,而是在一個舒適的中間地帶落腳。
神的計畫要求「完全的分離」:上帝對亞伯蘭最初的呼召是:「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父家」的核心就是他拉。他拉的死,從物理和屬靈上移除了亞伯蘭與「父家」最後的、也是最強的連結,使他能夠完全單單地回應神的呼召,不再有任何屬地的依靠和退路。
2. 凸顯上帝主權的時機
神的等待:上帝並沒有在吾珥或哈蘭就強迫亞伯蘭立刻完成旅程。祂允許他拉自然死亡,顯示了神在人類歷史和個人生命中工作的主權和耐心。祂等待合適的時機,等到所有障礙被清除,才發出下一步的指令。
信心的純化:亞伯蘭在哈蘭度過的歲月,可能也是一段信心的預備期。他父親的去世,最終使他預備好去接受一個完全建立在對上帝信靠之上的未來,而不是建立在家族傳承之上。
3. 確認亞伯蘭為唯一的「約」的繼承人
上帝的應許和聖約是與亞伯蘭及其後裔設立的(創12:2-3, 15:5)。他拉作為一家之主,如果一直在世,可能會在權柄和繼承上帶來模糊地帶。
他拉的死確立了亞伯蘭作為家族新領袖和神聖約唯一通道的地位。這確保了應許之約的純潔性,明確指出通過誰來成就上帝的救贖計劃。
總結
因此,他拉在哈蘭死亡的時間和地點,絕非一個無關緊要的歷史腳註。它深刻地說明瞭:
上帝對完全順服的要求。祂的計劃不容許「中途之家」的妥協。祂會親自清除我們生命中最深層的羈絆(即使是好的,如家庭),為要讓我們能毫無保留地單單信靠祂,並完全地進入祂的應許之中。
他拉的死,為亞伯蘭成為「亞伯拉罕」——萬國信心之父——掃清了最後的障礙。這讓我們看到,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常常有其定時,有時祂允許我們經歷「等待」或「失去」,背後卻隱藏著要帶領我們進入更豐盛應許的完美計劃。
「哈蘭時期」
在神學研究中,「哈蘭時期」絕非亞伯拉罕故事中一個無足輕重的過渡階段,而是一個充滿深意的「屬靈中途站」和「神學透鏡」。
這段時期揭示了上帝在祂子民身上工作的模式,以及人性回應呼召時常有的軟弱與上帝的恩典。
以下是「哈蘭時期」幾個關鍵的神學意義:
1. 不完全的順服與神的忍耐
部分順服:上帝最初的呼召是「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亞伯蘭一家離開了「本地」(吾珥)和「本族」,但卻停在了「父家」(以父親他拉為首的家族)所在的哈蘭。這是一種不完全的順服。他們走了第一步,卻沒有走完全程。
神的寬容與等待:神並沒有在他們停在哈蘭時就立刻收回應許或降下責罰。相反,祂允許他們在那裡長期居住,直到他拉去世(徒7:4)。這顯明瞭神的忍耐、寬容和祂對人軟弱的理解。祂的計劃不會因為人的不完全而失效,祂會等待合適的時機再次推動。
2. 從「人的帶領」到「神的帶領」的轉折點
他拉的領導 vs 神的呼召:最初離開吾珥的決定,聖經記載是由他拉(父親)發起的(創11:31),而非直接出於神對亞伯蘭的明確命令。這代表著一種「在人的領導下的遷徙」。
清除屬地的依靠:他拉在哈蘭去世,象徵性地移除了「父家」的權威和依靠。這之後,神才直接並明確地向亞伯蘭說話(創12:1-3),要求他完成最後的旅程。這表明,神的計劃最終必須由對神直接的信心和順服來完成,而不是依靠任何屬人的權威或傳統。
3. 分別為聖的預備期
地理與宗教上的「中途之家」:哈蘭在文化、宗教上與吾珥非常相似(同是崇拜月神的中心)。它是一個「舒適區」,一個與過去沒有完全割裂的地方。
最終的分別:神最終呼召亞伯蘭離開哈蘭進入完全陌生的迦南,這要求一種更徹底的「分別為聖」。哈蘭時期因此成為一個試煉和預備,考驗亞伯蘭是否願意為了單單信靠神,而放棄最後一個與過去世界相似的安全港。這預表了信徒需要從世界中被分別出來,完全進入神的應許。
4. 神主權時機的展現
神的時機(Kairos):他拉何時去世,亞伯蘭何時被再次呼召,完全在神的主權之下。這教導我們,神的應許實現不僅需要我們的順服,也在乎神所定的完美時機。我們的「等待」時期(如哈蘭的歲月)並非浪費,而是在神計劃中不可或缺的預備階段。
5. 恩典之約的清晰化
確立唯一的約的繼承者:在他拉去世前,家族的領導權和應許的歸屬可能存在模糊地帶。他拉死後,亞伯蘭無可爭議地成為家族的領袖和神應許唯一的承載者。這使得神後來與亞伯蘭所立的約(創15章)更加清晰和明確,確保了約的純潔性,即應許是透過亞伯蘭及其後裔而來。
總結與應用
「哈蘭時期」的神學意義在於它生動地描繪了神的恩典如何與人的不完全互動。它告訴我們:
神接納我們開始的順服,即使它並不完美。
神會親自清除我們生命中的障礙(如對傳統、家庭或過去的依戀),為要引領我們進入更完全的信心。
真正的信心旅程要求我們離開所有的「哈蘭」——那些我們賴以爲安全、卻與神的應許不符的中途站。
神的應許或許會延遲,但絕不失效,因為成就應許的終極力量在於神的主權和信實,而非人的完全。
對於今日的信徒而言,「哈蘭」代表了任何我們停滯不前、未能完全進入神在基督裡所賜豐盛生命的地方。它可能是一種過去的習慣、一個屬世的安全感,或是一個沒有完全斬斷的牽絆。神的呼召始終是:「離開你的『哈蘭』,進入我為你預備的『迦南』——那憑信心才能承受的產業。
他拉的死在人的角度看是一個家族的悲劇,但在上帝的計畫中,卻成為亞伯蘭信心旅程一個全新的、決定性的開始。
根據聖經記載,上帝帶領亞伯蘭再出發的過程清晰而有力,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 主動的顯現與清晰的呼召(創世記 12:1-3)
他拉死後,上帝並沒有讓亞伯蘭繼續停留在哈蘭的舒適區中猜測或等待。祂採取了主動,再次向亞伯蘭說話。這次呼召比在吾珥時的呼召(使徒行傳 7:2-3)更加詳細和具體,構成了聖經中著名的“亞伯蘭之約”的核心內容。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我們可以從這次呼召中看到上帝清晰的帶領:
命令(Condition):重申了要求——「你要離開…」。此時“父家”的羈絆(他拉)已被移除,命令的重點落在了“本地”和“本族”上,即要他離開哈蘭這個半途而廢的地方。
應許(Promise):給出了極其豐盛的七重應許:
土地:「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即迦南)。
後裔:「成為大國」。
個人名望:「叫你的名為大」。
成為祝福的管道:「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神聖的保護:「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
普世性的影響:「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這個呼召不再是透過家族,而是上帝與亞伯蘭個人之間直接立約的關係
二、 即時的順服與具體的行動(創世記 12:4-5)
亞伯蘭對上帝這次清晰呼召的回應,是信心順服的典範。經文沒有記載他有任何猶豫、疑問或討價還價。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
他的順服體現在幾個具體的行動上:
「就去了」: immediate and obedient。他沒有拖延。
帶走一切:他這次是徹底的遷徙,而不是像上次一樣中途停留。他帶走了所有的人口(僕婢)和財物,表明他不再打算回哈蘭,決心完全進入上帝的應許之地。
明確的目的地:「都帶往迦南地去」。他的行動有了上帝所賜的明確方向。
三、 持續的引導與信心的回應(創世記 12:6-9)
亞伯蘭進入迦南後,上帝的帶領並未停止,而是以一種持續同在的方式顯明。
地理上的引導:「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創12:6)上帝一步步引導他穿越應許之地。
關鍵的顯現與應許的確認:「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12:7)這至關重要:
這是在亞伯蘭順服之後發生的。
上帝在應許之地的中心(示劍)親自向他顯現,確認了這片土地就是祂要賜予的那地。這是對亞伯蘭信心的極大堅固。
敬拜的回應:亞伯蘭的回應是築壇敬拜神。
「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12:7)
之後他繼續遷徙,「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12:8)
築壇表明他承認耶和華是獨一真神,並為著神的同在和應許獻上感謝。這是他信心的宣告和敬拜的實際行動。
總結:上帝帶領的過程模式
從他拉死後亞伯蘭再出發的過程,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帶領的一個清晰模式:
神主動發起:神在合適的時機,主動向人說話,給予清晰的話語和應許。
要求信心的順服:神的話語要求人做出信心的回應和實際的行動。
神持續同在並確認:當人憑信心邁出腳步後,神會以祂的同在、顯現和進一步的確認來堅固人的信心。
人以敬拜回應:人對神帶領的最佳回應就是敬拜和禱告(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
這個過程告訴我們,神的帶領常常是「先行動,再清晰」。祂先賜下一般性的命令和應許,當我們憑信心順服之後,祂才會更詳細地向我們顯明祂的計劃。亞伯蘭的旅程,正是「信靠神帶領」的完美範例。
 
根據聖經記載,神呼召亞伯蘭(後改名為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前往應許之地的記載,主要集中在《創世記》第12章
然而,若仔細分析前後文脈絡,會發現聖經中似乎有兩次相關的記載,引發學者對「一次呼召、多次記載」或「多次呼召」的討論。以下是詳細分析:

1. 第一次呼召(創世記 12:1-3)
經文記載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
這是神首次明確呼召亞伯蘭離開哈蘭(位於兩河流域),前往迦南地。神同時應許賜福給他,使他成為大國,並讓萬族因他得福。
背景
此時亞伯蘭的父親他拉已去世(參見創11:32),亞伯蘭回應呼召,帶著妻子撒萊和姪子羅得離開哈蘭。

2. 第二次記載(創世記 15:7 與 使徒行傳 7:2-4)
創世記 15:7
神對亞伯蘭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這裡提到神「曾領你出了吾珥」,暗示呼召可能發生在更早的階段。
使徒行傳 7:2-4(司提反的見證):
「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司提反指出,神首次呼召亞伯蘭是在迦勒底的吾珥(而非哈蘭),之後亞伯蘭才隨父親他拉遷往哈蘭暫住(創11:31)。

學者觀點與整合:
一次呼召,兩階段完成
神最初在吾珥呼召亞伯蘭(徒7:2-4),但亞伯蘭並未立即完全順服,而是隨父親他拉遷往哈蘭(創11:31)。
他拉死後,神在哈蘭再次重申呼召(創12:1-3),亞伯蘭才完全離開本地前往迦南。
兩次獨特呼召
少數觀點認為是兩次獨立呼召,但多數學者認為是同一呼召的「重申與強化」,因亞伯蘭首次回應不完全(停留在哈蘭)。

結論:
聖經明確記載神對亞伯蘭的呼召,從經文脈絡來看,核心呼召發生在《創世記》12:1-3(哈蘭),但司提反在《使徒行傳》7:2-4指出呼召最早起源於吾珥。因此:
實質上一次呼召,但可能分兩階段實現(吾珥→哈蘭→迦南)。
神在亞伯蘭一生中多次重申應許(如創13:14-17、15:5-7、17:1-8),但「離開本地」的呼召主要與創世記12章相關。
若有進一步查考需求,建議對照閱讀創世記11:31-12:5 與使徒行傳7:2-
第二階段:從哈蘭到迦南(最終的目的地)
再次的呼召:在他拉死後,神再次對亞伯蘭說話,重申他的應許,催促他完成未完的旅程。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世記 12:1)
這次,神要求他離開已經熟悉的「本族」和「父家」(哈蘭的環境)。
最終的順服:亞伯蘭這次沒有再猶豫,他帶著一切所有的,進入了神應許之地。
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世記 12:4)
目的地迦南地。他們經過示劍、伯特利等地,最終抵達南地。神再次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創世記 12:7)從此,迦南成為亞伯蘭及其後裔的應許之地。
總結
亞伯蘭一行人是在 「神聖的呼召和應許」 之下,憑著信心離開繁華的故鄉吾珥。他們的旅程並非一蹴而就:
先是從吾珥北上,到達哈蘭並長期居住。
在他拉死後,亞伯蘭才最終順服神的命令,從哈蘭繼續前行,進入最終的目的地——迦南
這次遷徙標誌著神救贖計劃中一個新階段的開始,亞伯拉罕因信而動,成為「信心之父」的典範。
上帝把亞伯蘭的名字改成亞伯拉罕的經節、地點在哪裡?
這樣的改變,有甚麼意義?
經節和地點:
上帝將亞伯蘭的名字改成亞伯拉罕的經節是:
創世紀17:1-5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要與你立約,使你成為多國的父。你【你的名字從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
創世紀17:15-19
「神又對亞伯蘭說:『你可給撒拉起名叫撒拉。…我必賜福給他,並且他也必作多國之父;並且列國的君王要從他而出。』」
在上述經節中,創世紀17:5 明確指出,神將亞伯蘭的名字改為亞伯拉罕,原文為:
「你的名字從亞伯蘭【Abram】改為亞伯拉罕【Abraham】」
改名的意義:
這個改變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
代表神的應許與祝福:
改名象徵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賜予他「多國之父」的身份,預示他的後裔將繁盛成為多國、多族的民族。
名稱的象徵意義:
“亞伯蘭”意為「高父」、「尊貴的父親」。
“亞伯拉罕”則被解釋為「眾多之父」或「多國之父」,強調神對他未來多國多族繁衍的應許。
立約的象徵:
此次改名是神與亞伯拉罕建立永恆約定的標記,象徵他成為神選擇的族長,並負有引導和祝福後裔的使命。
總的來說,名字的改變象徵神的選擇、祝福與使命的賦予,是亞伯拉罕生命中一個重大的轉折點,預示深遠的應許和未來的成就。
這是一個關乎上帝與祂子民立約的核心事件,意義極為深遠。讓我們一起來查考。
一、改名事件的經節與地點
1. 經節:
這個事件詳細記錄在 《創世記》第17章,特別是第1節到第8節,以及第15節到第19節(針對撒萊改名為撒拉)。
2. 地點:
事件發生在 「幔利橡樹」 那裡。
幔利是亞伯蘭的一位盟友(創14:13)。
這個地點位於希伯崙附近(創13:18,23:17-19)。
此時亞伯蘭已經99歲,進入迦南地已有數十年,並在那裡築壇居住。
二、名字改變的深刻意義
名字在希伯來文化中不僅僅是一個稱呼,它代表了一個人的身份、本性、命運和使命。因此,上帝為亞伯蘭和撒萊改名,是一個極具象徵意義的神聖行動,標誌著一個全新的開始和關係的建立。
1. 從「亞伯蘭」到「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
亞伯蘭 (Abram)
原文 אַבְרָם (ʾAḇrām) 的意思是 「尊貴的父」 或 「被高舉的父」。這個名字在他離開吾珥時是合適的,但在應許實現前,這名字也成了一種考驗,因為他當時仍沒有兒子。
亞伯拉罕 (Abraham)
原文 אַבְרָהָם (ʾAḇrāhām) 的意思是 「多國的父」。上帝親自解釋了這個新名字的意義: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創17:5)
意義:
信心的實體化:上帝將祂的應許(創15:5)直接「縫」進了亞伯拉罕的新名字裡。每次有人呼喚他,都是在宣告上帝的信實和應許。這是在他還未得著兒子以撒之前就賜下的名字,是信心的功課。
範圍的擴大:從「尊貴」到「多國」,表明上帝的計劃遠遠超越了亞伯拉罕個人的家族興旺。這應許具有普世性,指向將來因信而成為亞伯拉罕屬靈後裔的萬國萬民(加3:7-9, 29)。
永約的記號:改名是上帝與他立永遠的約(創17:7)的正式儀式的一部分,表明亞伯拉罕的生命和使命完全屬於這個約。
2. 從「撒萊」到「撒拉」:應許的確認
同時,上帝也將撒萊的名字改為撒拉。
撒萊 (Sarai):意思可能是「我的公主」,帶有較個人化的色彩。
撒拉 (Sarah):意思是 「公主」(創17:15)。上帝說:「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創17:16)
意義:
角色的確認:她不再是「某人的公主」,而是「萬國之母」,她的身份和命定被提升到與亞伯拉罕同等的高度。
應許的具體化:明確指出應許之子將從撒拉而出,排除了以實瑪利或其他妾室所生的兒子繼承應許的可能。這直接應驗了後來「憑應許作兒女」的真理(羅9:8-9)。
總結與屬靈應用
上帝為亞伯蘭和撒萊改名,不僅僅是改稱呼,而是一個立約的行動。它標誌著:
身份的徹底轉變:他們被上帝賦予了全新的身份和命定,從一個無子的夫婦,轉變為萬國信心的始祖。
上帝主權的作為:新名字是上帝所賜的,表明這一切的成就不在乎血氣,只在乎上帝的恩典和信實(羅4:17)。
信心的考驗與堅固:在人力看來完全絕望的情況下(亞伯拉罕近百歲,撒拉已九十歲且過了生育年齡),上帝賜下這個名字,是為了堅固他們的信心,讓他們在每次被呼喚時,都記住上帝的應許。
對於今天的信徒而言,這提醒我們,在基督裡,我們也成了「新造的人」(林後5:17),被上帝賦予了新的身份和使命——成為「屬神的子民」、「君尊的祭司」(彼前2:9)。我們的生命也因著與基督所立的新約,而被徹底改變和定義。
願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憑信心擁抱上帝所賜的新身份,並活出與這身份相稱的生命。

創世紀

以下是創世紀中所有與亞伯蘭(亞伯拉罕)、撒拉、以撒最相關的經文節選,涵蓋他的重要事蹟和記載。

No創世紀重要事蹟和記載
112:1-3神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應許他蒙福並使他成為大國。
212:4-5亞伯蘭遵命出發,帶著妻子撒拉和所有財產前往迦南地。
313:14-17神向亞伯蘭應許他的後裔將如塵沙。
415:1-6神與亞伯蘭立約,應許他的後裔將成為大國。
517:1-8神與亞伯蘭立永約,改名亞伯拉罕,並立割禮作記號。
617:15-19神賜福撒拉,預告她將為亞伯拉罕生子。
718:1-15神在曠野向亞伯拉罕顯現,預告撒拉將生以撒。
821:1-7撒拉產下以撒,應驗神的應許。
922:1-19神試驗亞伯拉罕獻以撒,最終神提供羊羔代替。
1023:1-20亞伯拉罕為撒拉的墳墓向示丟買地。
1125:7-10 亞伯拉罕去世,葬於他的長子以實馬利和以撒之間的山洞。

以下是亞伯蘭/亞伯拉罕生平主要經文段落

1. 家族背景與蒙召離開吾珥(預備階段)

創世記 11:10-32

閃的後代家譜,引出他拉及其兒子亞伯蘭、拿鶴、哈蘭。
記載家族離開吾珥,停在哈蘭,以及他拉去世。

閃的後代
11:10(代上 1:24-27)
以下是閃的後代。洪水後第二年,閃一百歲時生亞法撒。
11:11 以後他又活了五百年,並且生男育女。
11:12 亞法撒三十五歲時生沙拉;
11:13 以後他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男育女。
11:14 沙拉三十歲時生希伯;
11:15 以後他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男育女。
11:16 希伯三十四歲時生法勒;
11:17 以後他又活了四百三十年,並且生男育女。
11:18 法勒三十歲時生拉吳;
11:19 以後他又活了兩百零九年,並且生男育女。
11:20 拉吳三十二歲時生西鹿;
11:21 以後他又活了兩百零七年,並且生男育女。
11:22 西鹿三十歲時生拿鶴;
11:23 以後他又活了兩百年,並且生男育女。
11:24 拿鶴二十九歲時生他拉;
11:25 以後他又活了一百十九年,並且生男育女。
11:26 他拉七十歲那一年,已經作了亞伯蘭、拿鶴、哈蘭的父親。

他拉的後代
11:27 以下是他拉的後代。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
11:28 哈蘭在他家鄉巴比倫的吾珥死的時候,他父親他拉還活著。
11:29 亞伯蘭跟莎萊結婚;拿鶴跟哈蘭的女兒蜜迦結婚;哈蘭也是亦迦的父親。
11:30 莎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
11:31 他拉帶兒子亞伯蘭、他的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和媳婦—亞伯蘭的妻子莎萊離開巴比倫的吾珥城,往迦南地去。他們到了哈蘭,就在那裡定居。
11:32 他拉兩百零五歲的時候死在哈蘭。

使徒行傳 7:2-4 

(新約補充)司提反證道時提及上帝在吾珥向亞伯拉罕顯現,呼召他離開。

司提反直言不諱
7:1 大祭司問司提反:「果真有這樣的事嗎?」
7:2 司提反回答:「諸位父老弟兄們,請聽!當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住在美索不達米亞,還沒有移居哈蘭的時候,榮耀的上帝向他顯現,
7:3 對他說:『你要離開你的故鄉和親族,到我所要指示你去的地方。』
7:4 於是亞伯拉罕離開了迦勒底人的地方,去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上帝把他遷移到本地來,就是你們現在所住的地方。

2. 上帝重申呼召與進入應許之地

創世記 12:1-9 – 關鍵經文 

上帝正式呼召亞伯蘭,賜下土地與後裔的應許。
亞伯蘭帶著羅得與所有財產進入迦南,到達示劍和伯特利,並築壇獻祭。

上帝選召亞伯蘭
12:1 上主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故鄉、親族,和你父親的家,到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12:2 我要使你多子多孫;他們要形成大國。我要賜福給你,使你大有名望;這樣,人要因你蒙福。

12:3 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們;
詛咒你的,我要詛咒他。
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

12:4 亞伯蘭七十五歲的時候,遵照上主的指示離開哈蘭;羅得也跟他去。
12:5 亞伯蘭帶妻子莎萊、姪兒羅得,以及他們在哈蘭擁有的財物和所有的奴隸向迦南出發。他們到迦南以後,
12:6 亞伯蘭繼續他的旅程,來到示劍的聖址,摩利的聖樹附近。(那時迦南人還住在那地方。)
12:7 上主向亞伯蘭顯現,對他說:「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代。」亞伯蘭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上主建了一座祭壇。
12:8 後來,他向南遷,來到伯特利城東邊的山區,山區的西邊鄰接伯特利,東邊靠近艾;他在那裡紮了營,又建了一座祭壇,敬拜上主。
12:9 以後,他漸漸南遷,到了迦南的南部。

3. 因饑荒下埃及與軟弱

創世記 12:10-20 

亞伯蘭因饑荒逃往埃及,因害怕稱妻為妹,導致法老帶走撒萊,上帝降災干涉。

亞伯蘭到埃及
12:10 迦南發生饑荒,情況非常嚴重。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到了埃及,要暫時在那裡居留。
12:11 他們來到邊界,快進入埃及的時候,亞伯蘭對妻子莎萊說:「你是一個美麗的女子,
12:12 埃及人看見你,一定會說『這是他的妻子』,因此殺害我而留下你。
12:13 你要告訴他們,你是我的妹妹。他們就會因你的緣故饒我的命,好好待我。」
12:14 亞伯蘭越過邊界到了埃及,埃及人果真發現那女人非常美麗。
12:15 有宮廷的官員看見她,就在國王面前讚她美麗;她就被帶進王宮。
12:16 因為她的緣故,國王厚待亞伯蘭,賜給他許多牛、羊、驢、駱駝,和奴隸。
12:17 但是,由於國王帶走亞伯蘭的妻子莎萊,上主就降災,使國王和王室的人都患了可怕的疾病。
12:18 於是國王把亞伯蘭召來,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待我?為什麼不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
12:19 為什麼說她是你的妹妹,而讓我娶她呢?你的妻子在這裡,帶她走吧!」
12:20 於是國王命令左右趕亞伯蘭出境;他們就把他和他的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

4. 與羅得分離

創世記 13:1-13 

亞伯蘭與羅得從埃及返回後,因財物眾多而分地。
羅得選擇約旦河平原,亞伯蘭遷往希伯崙。

第13章
亞伯蘭跟羅得分手
13:1 亞伯蘭帶著妻子和所有的一切離開埃及,往北走,進入迦南南部;羅得也跟他去。
13:2 亞伯蘭是富翁,擁有許多牲畜和金銀。
13:3 後來他離開那裡,漸漸向北遷移,接近伯特利。他回到伯特利和艾之間,就是他從前紮過營、
13:4 建了祭壇的地方;他就在那裡敬拜上主。
13:5 跟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擁有牛群、羊群,以及自己的家眷和奴隸。
13:6 他們兩家的牛群羊群太多,沒有夠大的地可以容納得下,
13:7 因此亞伯蘭的牧人跟羅得的牧人常常爭吵。(那時迦南人和比利洗人還住在那地方。)
13:8 於是,亞伯蘭對羅得說:「我們是至親,不可爭吵;你的牧人跟我的牧人也不可爭吵。
13:9 我們分手吧!這一大片土地在你眼前,你選右邊,我就選左邊;你選左邊,我就選右邊。」
13:10 羅得向四周觀看,看見約旦谷一直伸展到瑣珥的整個平原;這平原水源充足,好像伊甸園,又像埃及的土地;(那時上主還沒有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
13:11 於是羅得選了約旦谷的那一片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兩人就這樣分手了。
13:12 亞伯蘭住在迦南;羅得住在河谷平原的城鎮,終於在所多瑪附近紮營。
13:13 所多瑪人邪惡,他們大大得罪上主。

5. 上帝再次應許

創世記 13:14-18 

上帝在分離後再次堅立土地與後裔的應許。

亞伯蘭移到希伯崙
13:14 羅得離開以後,上主對亞伯蘭說:「你要從你所站的地方向東、西、南、北四周觀看。
13:15 我要把你所看見的這片土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這片土地要永遠歸屬你們。
13:16 我要使你的子孫多到沒有人能夠計算;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子孫。
13:17 起來!你去走遍整片土地;我要把它賜給你。」
13:18 於是亞伯蘭收拾帳棚,遷到希伯崙,在幔利的聖樹附近住下來;他在那裡為上主建造了一座祭壇。

6. 解救羅得

創世記 14:1-24 

四王與五王交戰,羅得被擄。
亞伯蘭率家丁解救羅得。

第14章
亞伯蘭搶救羅得
14:1 巴比倫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等四王聯合,
14:2 跟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比拉王(又稱瑣珥王)等五王作戰。
14:3 五王的軍隊在西訂谷會師;西訂谷就是現在的死海。
14:4 他們曾經被基大老瑪統治了十二年,但在第十三年,他們背叛了他。
14:5 第十四年,基大老瑪和他盟國的王率領軍隊,在亞斯他錄‧加寧擊敗利乏音人,在哈麥擊敗蘇西人,在基列亭平原擊敗以米人,
14:6 在以東山區擊敗何利人,追擊他們到曠野邊緣的伊勒‧巴蘭。
14:7 接著,他們回師到加低斯(那時叫做安密巴),攻佔了亞瑪力人的全部領土,擊敗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14:8 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的軍隊在西訂谷會師,
14:9 要跟以攔王、戈印王、巴比倫王、以拉撒王作戰;五王跟四王交戰。
14:10 西訂谷到處是柏油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的時候掉進坑裡;其餘三王逃到山上去。
14:11 四王搶走所多瑪、蛾摩拉所有的財物和糧食。
14:12 那時亞伯蘭的姪兒羅得住在所多瑪;他們也把他擄去,並且搶走他的財物。
14:13 有一個逃脫的人來向希伯來人亞伯蘭報告這一切。那時亞伯蘭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聖樹附近。幔利跟他兄弟以實各和亞乃都是亞伯蘭的盟友。
14:14 亞伯蘭一聽到他的姪兒羅得被擄,就召集他家族的精壯戰士三百十八人,前往追趕四王,一直追到但。
14:15 他在那裡把戰士分成數隊,趁著夜間進攻,打敗了敵人。他繼續追擊敵人,一直追到大馬士革北方的何巴,
14:16 奪回被搶走的一切,又搶救了他姪兒羅得和他所有的財物,以及婦女和其他被擄去的人。

7. 麥基洗德的祝福

創世記 14:17-24 

撒冷王麥基洗德(祭司)為他祝福,亞伯蘭獻上十分之一。

麥基洗德祝福亞伯蘭
14:17 亞伯蘭打敗基大老瑪和跟他同盟的諸王凱旋榮歸的時候,所多瑪王到沙微谷(又叫王谷)迎接他。
14:18 至高者上帝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亞伯蘭,
14:19 祝福他,說:「願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賜福給亞伯蘭!
14:20 願那位使你戰勝敵人的至高者上帝受頌讚!」亞伯蘭從奪回來的戰利品中拿出十分之一送給麥基洗德。
14:21 所多瑪王向亞伯蘭說:「戰利品都歸你,但是把我的人民都還給我!」
14:22 亞伯蘭回答:「我指著上主—至高者上帝、天地的創造者發誓,
14:23 我絕不拿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都不要,免得你以後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14:24 我的隨從已用掉的就當成是你給的,其餘的我都不要。但是我的盟友亞乃、以實各,和幔利所應得的,應該分給他們。」

8. 上帝正式立約(割禮之約)

創世記 15:1-21 – 關鍵經文 

上帝在異象中與亞伯蘭對話,亞伯蘭因無子而困惑,上帝以星空喻其後裔眾多,亞伯蘭因信稱義。
上帝透過切祭物的儀式,親自與他立約。

第15章
上帝與亞伯蘭立約
15:1 這事以後,亞伯蘭在異象中聽見上主對他說:「亞伯蘭,不要怕!我要保護你,給你極大的獎賞。」
15:2 但是亞伯蘭回答:「至高的上主啊!我既然沒有兒子,你給我獎賞有什麼用呢?我唯一的繼承人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
15:3 你沒有給我兒子,因此,在我家裡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產業。」
15:4 接著,他又聽見上主對他說:「奴僕以利以謝不會是你的繼承人;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
15:5 於是上主帶他到外面,對他說:「你望一望天空,數數看星星有多少?你的後代要跟星星一樣多!」
15:6 亞伯蘭信上主,上主就認他為義人。
15:7 上主又對他說:「我是上主,我帶領你離開了巴比倫的吾珥。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作為你自己的產業。」
15:8 但是亞伯蘭問:「至高的上主啊,我怎麼知道我一定會得到這片土地呢?」
15:9 上主回答:「你要帶一隻三歲大的母牛,一隻三歲大的母山羊,一隻三歲大的公綿羊,還有一隻鴿子和一隻斑鳩到我這裡來。」
15:10 亞伯蘭就把這些動物帶到上主那裡,把牠們一一剖開,分成兩半,相對地排成兩行;但是鳥兒沒有剖開。
15:11 有禿鷹猛飛下來,停在那些肉塊上,亞伯蘭把牠們趕走。
15:12 太陽西沉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入睡;有令人恐怖的黑暗臨到他。
15:13 上主對他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代要流浪異鄉,被人奴役,被人虐待四百年。
15:14 但是,我一定要懲罰奴役他們的那個國家;他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將帶很多財物出來。
15:15 至於你自己,你會享長壽,平安地離開人世,入土安葬。
15:16 過了四代,你的子孫才能回到這裡,因為我要等亞摩利人罪惡滿盈、必須懲罰的時候才趕走他們。」
15:17 日落天黑的時候,突然有冒著煙的火爐和燃燒著的火炬出現,從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
15:18 上主就在那時、那地方與亞伯蘭立約。他說:「我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後代:這塊地從埃及的邊境一直伸展到幼發拉底大河,
15:19 包括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15:20 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15:21 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

9. 家庭矛盾開始(自作主張)

創世記 16:1-16 

撒萊建議納婢女夏甲為妾,生下以實瑪利。
家庭矛盾開始。 

第16章
夏甲和以實瑪利
16:1 亞伯蘭的妻子莎萊沒有替他生兒女。莎萊有一個女奴叫夏甲,是埃及人。
16:2 莎萊對亞伯蘭說:「上主使我不能生育。請你跟我的女奴同房吧!也許她能替我生一個兒子。」亞伯蘭同意莎萊的話。
16:3 莎萊就把夏甲交給亞伯蘭為妾;這件事是亞伯蘭在迦南住了十年後發生的。
16:4 亞伯蘭跟夏甲同房,她懷了孕。她一發覺自己懷孕,就驕傲起來,瞧不起女主人莎萊。
16:5 莎萊向亞伯蘭埋怨:「都是你不對,那丫頭才敢瞧不起我。我把她交給你;她知道自己有孕,就瞧不起我。願上主在你我間主持公道。」
16:6 亞伯蘭回答:「好吧,她是你的女奴,在你手中,你可以隨意待她!」於是莎萊虐待夏甲,她受不了就逃走。
16:7 上主的天使在曠野,在通往書珥路上的一個水泉旁邊遇見夏甲,
16:8 對她說:「莎萊的女奴夏甲呀,你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她回答:「我從女主人莎萊那裡逃出來。」
16:9 上主的天使說:「你要回到女主人那裡去,順從她。」
16:10 天使又說:「我要使你的子孫眾多,沒有人能數算得出。
16:11 你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實瑪利,因為上主聽到你訴苦。
16:12 你兒子將像一頭野驢,處處敵對人;人也要敵對他。他要跟親族隔離,獨自生活。」
16:13 於是,夏甲自問:「我真的見到那看顧我的上帝而還存活來述說這件事嗎?」於是她稱那向她說話的上主為「看顧的上帝」。
16:14 因此,人家叫那口井庇耳‧拉海‧萊;這口井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16:15 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取名以實瑪利。
16:16 夏甲為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八十六歲。

10. 更名、割禮與以撒應許的確立

創世記 17:1-27關鍵經文 

亞伯蘭99歲時,上帝向他顯現,立「永遠的約」。

亞伯蘭更名為亞伯拉罕(「多國的父」) 
第17章
立約的記號—割禮
17:1 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上主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要服從我,要做一個誠實正直的人。
17:2 我要與你立約,使你有許多子孫。」
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上;上帝又對他說:
17:4 「我與你立的約是這樣:你要作許多民族的祖宗。
17:5 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立你作許多民族之父。
17:6 我要賜給你許許多多子孫;他們的數目足夠組成好些國家;他們當中會出一些君王。
17:7 「我要堅守我與你和你世世代代子孫立的約;這是永遠的約。我要作你和你子子孫孫的上帝。
17:8 我要把你現在寄居的土地賜給你和你的後代。這迦南地要成為你子孫永遠的產業;我也要作他們的上帝。」
17:9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也必須堅守我的約;你和你世世代代的子孫都要堅守。
17:10 你們當中的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這是我與你以及你世世代代的子孫所立的約,你們必須遵守。
17:11 從現在起,你們所有的男嬰,包括那些你們家裡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在出生後第八天,都必須接受割禮,以此作為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17:12 併於上節
17:13 你們家裡的每一個男子都必須接受割禮;留在肉體上的這一個記號表示我與你們立了永遠的約。
17:14 不受割禮的男子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因為他沒有堅守我的約。」
撒萊更名為撒拉(「多國之母」) 
17:15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可再叫你的妻子莎萊;她的名字要改為莎拉。
17:16 我要賜福給她,使她為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使她成為萬國的母親;她的後代將出君王。」
17:17 亞伯拉罕俯伏在地上竊笑,自言自語:「一百歲的老人還能夠有孩子嗎?莎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孩子嗎?」
17:18 他向上帝說:「就讓以實瑪利作我的繼承人吧!」
17:19 但是上帝說:「不!你的妻子莎拉一定要為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取名以撒。我要向他以及他的子子孫孫堅守我的約;這是永遠的約。
17:20 至於以實瑪利,我也聽了你的要求。我要賜福給他,使他子孫繁多,代代相傳。他要作十二個酋長的父親;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
上帝確立應許之子將由撒拉所生,命名為以撒
17:21 但是我要向你的兒子以撒堅守我的約。明年這時候,莎拉會生下以撒。」
17:22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完這些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設立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
17:23 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命令,給他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裡出生的和買來的奴隸,都施行割禮。
17:24 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是九十九歲;
17:25 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是十三歲。
17:26 他家裡所有的男子,包括那些在家裡出生和向外國人買來的奴隸,都在同一天跟他一起受割禮。
17:27 併於上節

11. 預告以撒的出生

創世記 18:1-15 

三位使者向亞伯拉罕和撒拉預告以撒的出生(撒拉偷笑)。上帝向亞伯拉罕透露將毀滅所多瑪,亞伯拉罕為義人代求。

第18章
應許亞伯拉罕生子
18:1 上主在幔利的聖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那時正是白天最熱的時候,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
18:2 他抬頭一看,看見三個人站在那裡,就跑上前迎接他們,俯伏在地,
18:3 對他們說:「我主,請在這裡休息一會兒,讓我招待後再走。
18:4 我去拿水給你們洗腳,請在樹下休息。
18:5 我去準備一點食物給你們吃,吃了才有力氣繼續趕路。你們到我家來,請接受我的招待。」 他們回答:「好,就照你說的做吧!」
18:6 亞伯拉罕急忙跑進帳棚,對莎拉說:「趕快拿最好的麵粉出來,烤些麵包。」
18:7 接著,他跑到牛群中,選了一頭又嫩又肥的小牛交給僕人,吩咐趕快準備。
18:8 他拿來乳酪、牛奶,和牛肉,把食物擺在他們面前,親自在樹下招待他們;他們就吃了。
18:9 他們問亞伯拉罕:「你的妻子莎拉在哪裡?」 他回答:「在帳棚裡。」
18:10 其中一位說:「明年這時候我要回來;你的妻子莎拉要生一個兒子。」莎拉在帳棚門口,在那人的後面聽著。
18:11 當時亞伯拉罕和莎拉年紀都很大,莎拉的月經也早已停了。
18:12 因此莎拉偷偷地笑,自言自語:「我老了,我的丈夫也老了;我還會有喜嗎?」
18:13 於是,上主責問亞伯拉罕:「莎拉為什麼偷偷地笑,自言自語:『我這麼老了,還能生孩子嗎?』
18:14 難道上主有做不成的事嗎?明年這時候我要回來;莎拉要生一個兒子。」
18:15 莎拉害怕,否認說:「我沒有笑!」他說:「有,你的確笑了。」

12.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哀求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哀求
18:16 後來,這些人離開那裡,到了一個可以俯視所多瑪的地方。亞伯拉罕也跟他們走,送他們一段路。
18:17 上主心裡想:「我不要向亞伯拉罕隱瞞我要做的事。
18:18 他的後代將成為強大的國家;我要藉著他賜福給萬國。
18:19 我揀選他,是要他指示他的兒子和後代服從我,主持公道,伸張正義。這樣,我就實現對亞伯拉罕許下的諾言。」
18:20 於是,上主對亞伯拉罕說:「我聽到許多指控所多瑪、蛾摩拉的話;他們惡貫滿盈。
18:21 我一定要下去看看所聽到的控訴是不是確實。」
18:22 那兩個人離開那裡,往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然留在上主面前。
18:23 亞伯拉罕上前,對上主說:「你真的要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消滅嗎?
18:24 如果城裡有五十個無辜的人,你還要消滅全城嗎?不會為了救這五十個人而饒恕這城嗎?
18:25 你一定不會把無辜者跟有罪的人一起殺掉!一定不會!你那樣做,無辜者就跟有罪的一起受罰了。一定不會!世界的審判者一定是公正的。」
18:26 上主回答:「如果我在所多瑪找到五十個無辜的人,我就為了他們饒恕整個城。」
18:27 亞伯拉罕又說:「我主啊!我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凡人,求你容我大膽向你請求。
18:28 也許城裡只有四十五個無辜的人,你會因為少了五個而毀滅全城嗎?」上主回答:「如果能找到四十五個無辜的人,我也不毀滅這城。」
18:29 亞伯拉罕又說:「假使只有四十個人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四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
18:30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不要生氣,我要繼續求你。假使只有三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
18:31 亞伯拉罕說:「我主啊!請你容我大膽地繼續求你。假使只找到二十個呢?」 他回答:「要是能找到二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
18:32 最後,亞伯拉罕說:「我的主啊!請你不要生氣,容我再求一次!如果只找到十個呢?」 他回答:「即使只有十個,我也不毀滅這城。」
18:33 上主與亞伯拉罕說完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家去了。
  • 創世記 18:1-33 – 三位使者向亞伯拉罕和撒拉預告以撒的出生(撒拉偷笑)。上帝向亞伯拉罕透露將毀滅所多瑪,亞伯拉罕為義人代求。
  • 創世記 19:1-29 – 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羅得一家被救出。(上帝記念與亞伯拉罕的對話)

12-1. 所多瑪的罪惡

創世記 19:1-11 

第19章
所多瑪的罪惡
19:1 那天晚上,兩位天使來到所多瑪;羅得坐在城門口。他一看見他們就站起來迎接,俯伏在他們面前,
19:2 說:「我主,請到我家來,讓我招待。你們洗洗腳,歇一夜,明天早一點起來,繼續趕路。」 但是他們回答:「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19:3 羅得堅決邀請,他們終於跟他到家裡去。羅得吩咐僕人為他們準備筵席,烤了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19:4 客人還沒有上床,所多瑪的男子,不分老少,都來包圍羅得的房子。
19:5 他們喊叫羅得,問他:「今晚住在你家裡的那些人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我們好跟他們睡覺。」
19:6 羅得出去,把門關起來,
19:7 對他們說:「朋友們,你們不可做這種邪惡的事!
19:8 瞧,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我把她們交給你們,任憑你們對待她們。但是你們不可為難這兩個人;他們是我的客人,我得保護他們。」
19:9 但是他們回答:「滾!你這個外國人竟想指揮我們!滾開!不然,我們要對付你,比對付他們還凶。」他們推開羅得,往前衝,要破門進去。
19:10 但是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房子裡,把門關起來。
19:11 他們又使外面的男人,不分老少,都瞎了眼,找不到門。

12-2. 羅德一家被救出

創世記 19:12-22 

羅得離開所多瑪
19:12 那兩個人對羅得說:「你在城裡還有什麼人嗎?有兒女、女婿,或其他親人在這兒嗎?叫他們都離開,
19:13 因為我們要毀滅這城。對此地居民的控訴,上主已經聽到了,因此他派我們來毀滅這城。」
19:14 於是,羅得去找他女兒的未婚夫,告訴他們:「趕快離開,上主要毀滅這城。」但是他們都以為他在開玩笑。
19:15 天亮的時候,天使催促羅得說:「趕快帶你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離開這裡!免得你們跟這城同歸於盡。」
19:16 羅得猶豫不決,但是上主憐憫他,那兩人就拉著他、他妻子,以及兩個女兒的手,帶他們離開那城。
19:17 到了城外,其中一個天使說:「你們逃命吧!不要回頭看,也不可停留在山谷。要跑到山上才不至於死。」
19:18 但是羅得說:「我主,請別這樣!你既然大施慈愛幫助我,救了我的生命,就別叫我們跑那麼遠。那山太遠了,恐怕還沒跑到那裡災難就到,我就活不成了。
19:19 併於上節
19:20 你看見那個小鎮嗎?離這裡不遠,我可以上那裡去。讓我逃到那小地方就有命了。」
19:21 他回答:「好吧,我答應你。我不毀滅那小鎮。
19:22 快點跑!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下手。」 因此,羅得稱那小鎮為瑣珥。

12-3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末日

創世記 19:23-29 

19:23 太陽出來的時候,羅得到了瑣珥。
19:24 突然,上主使燃燒著的硫磺從天上降落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城。
19:25 他毀滅了這兩個城、整個平原、所有人口,以及長在地上的一切植物。
19:26 羅得的妻子回頭觀看,就變成一根鹽柱。
19:27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到了他在上主面前站立過的那地方。
19:28 他俯視所多瑪、蛾摩拉,和整個平原,看見地面上冒著煙,像大火爐冒出來的煙。
19:29 但是,當上帝毀滅平原二城時,他記念亞伯拉罕,所以准許羅得逃命。

13. 亞比米勒事件

亞伯拉罕在基拉耳再次稱妻為妹,被亞比米勒帶去,上帝在夢中干涉。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
20:1 亞伯拉罕從幔利遷移到迦南南部,住在加低斯和書珥之間。他在基拉耳居留的時候,
20:2 對人說他妻子莎拉是自己的妹妹;於是,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派人把莎拉接去。
20:3 有一天晚上,上帝在亞比米勒夢中向他顯現,說:「你該死!你奪來的這女子是人家的妻子呀!」
20:4 那時亞比米勒還沒親近莎拉;他說:「主啊,我是無辜的!你要消滅我和我的人民嗎?
20:5 亞伯拉罕自己說這女子是他的妹妹,而這女子也這樣承認。我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我沒有做錯事呀!」
20:6 在夢中上帝回答他說:「是的,我知道你做這件事問心無愧,所以阻止你得罪我,不使你侵犯她。
20:7 現在,你要把這女子歸還她丈夫;他是先知,他會替你祈禱,使你不至於死。但是我警告你,你若不把這女子歸還她丈夫,你和你的人民都要死。」
20:8 第二天清早,亞比米勒召集所有的臣僕,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他們,他們就非常害怕。
20:9 亞比米勒召亞伯拉罕來,責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竟把這災禍帶給我和我的國家?你做了不該做的事,
20:10 你為什麼這樣呢?」
20:11 亞伯拉罕回答:「我以為這地方的人都不敬畏上帝,他們會為了要奪走我的妻子殺掉我。
20:12 其實,她也是我的妹妹。她跟我是同父異母的兄妹,後來跟我結婚。
20:13 所以,在上帝叫我離開故鄉、到異國流浪的時候,我告訴她:『無論我們到哪裡去,你要說我是你哥哥,這就是你對我的恩情了。』」
20:14 於是,亞比米勒把莎拉還給亞伯拉罕,同時送他羊群、牛群,和奴隸。
20:15 他對亞伯拉罕說:「你看,這是我的土地,你喜歡在哪裡住就住在那裡。」
20:16 他對莎拉說:「我拿一千塊銀子給你哥哥,證明你是清白的;你沒有做對不起人的事。」
20:17 由於亞伯拉罕的妻子莎拉所遭遇的事,上主曾使亞比米勒宮裡的后妃都不能生育。亞伯拉罕替亞比米勒祈禱,上帝就醫治他和他宮中的女人,使他們能夠生育。
20:18 併於上節

14. 以撒出生

應許實現:撒拉懷孕,生下以撒。亞伯拉罕為以撒行割禮。

第21章
以撒出生
21:1 上主按照自己的諾言賜福給莎拉;
21:2 她懷孕,在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孩子果然在上帝所定的時候出生。
21:3 亞伯拉罕給他取名以撒。
21:4 亞伯拉罕遵照上帝的規定,在以撒出生後第八天替他施行割禮。
21:5 以撒出生時,亞伯拉罕一百歲。
21:6 莎拉說:「上帝使我歡笑;聽見這事的人也要跟我一起歡笑。」
21:7 她又說:「誰會預先對亞伯拉罕說莎拉要哺養孩子呢?但是他年老的時候,我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21:8 孩子漸漸長大,在他斷奶的那一天,亞伯拉罕大擺筵席宴客。

14-1.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上帝在曠野看顧他們。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逐
21:9 有一天,埃及女奴夏甲為亞伯拉罕生的兒子以實瑪利跟莎拉的兒子以撒在一起玩。莎拉看到他們,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女奴跟她的兒子趕出去。這女人的兒子不可跟我的兒子以撒一同繼承你的產業。」
21:11 這件事使亞伯拉罕非常苦惱,因為以實瑪利也是他的兒子。
21:12 但是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不要為著這兒子和女奴夏甲的事憂慮;照莎拉告訴你的去做,因為你要從以撒得到我所許諾的後代。
21:13 至於女奴的兒子,我要給他許多兒女,使他們也成為一國,因為他也是你的兒子。」
21:14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拿些糧食和一皮袋水給夏甲,搭在她肩上,把她和孩子一起送走。夏甲離開那裡,在別是巴的曠野迷了路。
21:15 水喝光了,她就把孩子放在小樹下,
21:16 自己跑到離孩子約一箭之遠的地方坐下。她自言自語:「我不忍看我的兒子死。」她坐在那裡,放聲大哭。
21:17 上帝聽到了孩子哭的聲音;上帝的天使從天上向夏甲說:「夏甲,你為什麼煩惱呢?不要怕,上帝已經聽到孩子的哭聲。
21:18 起來,把孩子抱起來,安慰他;我要使他的後代成為大國。」
21:19 接著,上帝開了夏甲的眼睛,使她看見一口井;她到井邊,把皮袋盛滿了水,給孩子喝。
21:20 上帝與孩子同在;他漸漸長大,住在巴蘭的曠野,成為熟練的獵人。
21:21 他母親給他娶了一個埃及的女子作妻子。

15. 別是巴之約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挖井得水。

亞伯拉罕跟亞比米勒訂條約
21:22 當時,亞比米勒跟他的元帥非各去見亞伯拉罕,對他說:「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上帝同在;
21:23 所以,你要在上帝面前發誓,絕不欺騙我、我的兒女,和我的後代。我一向有恩於你,你也應該恩待我以及你所居留的這個國家。」
21:24 亞伯拉罕回答:「我願意發誓。」
21:25 亞伯拉罕為了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井向亞比米勒抗議。
21:26 亞比米勒說:「我不曉得誰幹了這事。你也沒有對我提過這事,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的。」
21:27 於是亞伯拉罕送一些牛羊給亞比米勒,兩人就訂了約。
21:28 亞伯拉罕把七隻小母羊放在另一邊。
21:29 亞比米勒問他:「你為什麼這樣做?」
21:30 亞伯拉罕回答:「請你接受這七隻小母羊,證明你承認這口井是我挖的。」
21:31 這樣,那地方就叫做別是巴,因為他們兩人在那裡發了誓。
21:32 他們在別是巴訂約後,亞比米勒跟他的元帥非各回非利士去了。
21:33 亞伯拉罕就在別是巴種了一棵柳樹,在那裡敬拜上主—永生的上帝。
21:34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住了很久。

16. 信心的巔峰:獻以撒

上帝試驗亞伯拉罕,命令他獻以撒為燔祭。
亞伯拉罕順服,上帝在最後一刻預備公羊替代。
上帝因他的順服再次起誓賜福。

第22章
上帝命令亞伯拉罕獻以撒
22:1 過了些時候,上帝考驗亞伯拉罕。上帝呼喚他:「亞伯拉罕!」他回答:「我在這裡!」
22:2 上帝說:「要帶你的兒子,就是你所疼愛的獨子以撒,到摩利亞去,在我將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當作燒化祭獻給我。」
22:3 第二天一早,亞伯拉罕劈好獻祭用的木柴,放在驢背上,帶著以撒和兩個僕人,一起往上帝指示他的地方去。
22:4 第三天,亞伯拉罕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2:5 於是他對僕人說:「你們跟驢留在這裡;我帶孩子到那邊敬拜,然後再回到這裡來。」
22:6 亞伯拉罕把獻祭用的木柴放在以撒背上,自己手裡拿著刀和火種。父子兩人走著,
22:7 以撒叫聲:「爸爸!」 亞伯拉罕回答:「我兒,什麼事?」 以撒問:「火種和木柴都有了,獻祭的羔羊在哪裡呢?」
22:8 亞伯拉罕回答:「我兒,獻祭的小羊上帝會親自預備!」兩人又繼續往前走。
22:9 他們來到上帝指示亞伯拉罕的地方,亞伯拉罕開始建造祭壇,把木柴堆在上面,把自己的兒子綁起來,放在堆著木柴的祭壇上面,
22:10 然後舉刀要殺兒子。
22:11 但是上主的天使從天上呼叫他:「亞伯拉罕!亞伯拉罕!」 他回答:「我在這裡!」
22:12 天使說:「不要下手,不可傷害孩子!現在我知道你敬畏上帝;因為你沒有把自己的兒子,就是你的獨子,留住不給他。」
22:13 亞伯拉罕向四周觀看,看見了一隻公羊,兩角纏在樹叢裡。他走過去把牠解下,拿牠代替兒子作燒化祭。
22:14 於是亞伯拉罕稱那地方為「上主會預備」;到今天人家還說:「在上主的山上,他會預備。」
22:15 上主的天使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
22:16 「上主說:『你既然做了這件事,沒有把你的獨子留下來不給我,所以我指著我自己的名發誓,
22:17 我要賜福給你,要給你許許多多的子孫,像天空的星星、海灘的沙粒那麼多;你的後代將征服敵人。
22:18 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代蒙福,因為你遵從我的命令。』」
22:19 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就一起回到別是巴,就是亞伯拉罕居住的地方。

17. 撒拉去世、購地安葬

撒拉127歲去世。亞伯拉罕向赫人購買麥比拉洞作為家族墳地,這是他在應許之地獲得的第一份產業。

第23章
亞伯拉罕買墳地埋葬莎拉
23:1 莎拉在世享壽一百二十七歲。
23:2 她死在迦南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號哭。
23:3 亞伯拉罕離開停放妻子屍體的地方,來到赫人那裡,說:
23:4 「我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族人;請賣一塊地皮給我作墳地,好讓我埋葬妻子。」
23:5 他們說:
23:6 「先生,請聽,在我們眼中,你是一位偉大人物。請在我們最好的墳地上埋葬你的妻子;誰都願意給你墳地埋葬她。」
23:7 亞伯拉罕就起來向他們下拜,
23:8 說:「你們若願意我在這裡葬我的妻子,請叫瑣轄的兒子以弗崙
23:9 把麥比拉洞賣給我;那洞就在他田地的盡頭。請他在你們面前按實價賣給我,好讓我用作墳地。」
23:10 以弗崙跟其他赫人一起坐在城門口聚會的地方;他在大家面前回答,讓進城的人都能聽到。他說:
23:11 「先生,請聽,我要把那整塊田地連同田裡的洞送給你;我在同胞面前把它送給你,讓你埋葬你的妻子。」
23:12 但是,亞伯拉罕在赫人面前下拜,
23:13 並且對以弗崙說話,讓每一個人都能聽見。他說:「請聽,我要買整塊田地,請你把錢收下,我就把妻子葬在那裡。」
23:14 以弗崙回答:
23:15 「先生,那塊地不過值四百塊銀子,你我之間,那算得了什麼?請把你的妻子葬在那裡吧!」
23:16 亞伯拉罕同意,就按照以弗崙在大家面前說出來的價錢,用當時商人通用的秤稱了四百塊銀子給他。
23:17 這樣,以弗崙在幔利東邊麥比拉的那地產就屬於亞伯拉罕了;這地產包括田地,以及裡面的洞,和所有的樹木。
23:18 聚集在城門口的那些赫人都承認這地產屬於亞伯拉罕。
23:19 於是,亞伯拉罕把妻子莎拉葬在迦南地幔利東邊麥比拉那洞裡(幔利就是希伯崙)。
23:20 原來屬於赫人的那塊田地和田裡的洞,從此成為亞伯拉罕的私有墳地。

18. 為以撒娶妻

亞伯拉罕差遣老僕回本族為以撒尋找妻子(利百加)。
故事詳盡,顯明他對上帝應許的堅信(不容兒子回本地娶妻)。

第24章
以撒娶妻
24:1 這時,亞伯拉罕已經老邁,他一生所做的事都蒙上主賜福。
24:2 他對管理他家產、年紀最大的僕人說:「把你的手放在我雙腿之間發誓。
24:3 我要你指著上主—天地的上帝發誓,你不可在這迦南的女子中替我找媳婦;
24:4 你一定要回到我的故鄉,在我親族當中替我兒子以撒娶個妻子。」
24:5 但是那僕人說:「女孩子若不願意離開本家跟我到這地方,怎麼辦呢?我該帶你的兒子回故鄉去嗎?」
24:6 亞伯拉罕回答:「絕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地方!
24:7 上主—天上的上帝帶我離開故鄉、我親族的地方,他對我發誓要把這片土地賜給我的後代。他一定會派遣他的使者先去預備,使你能夠在那裡為我的兒子娶妻。
24:8 那女子若不願意跟你來,這個誓言就跟你無關。但是你絕不可把我的兒子帶回那地方。」
24:9 於是那個僕人就把手放在主人亞伯拉罕的雙腿之間,發誓要照亞伯拉罕所交代的去做。
24:10 那僕人從主人的駱駝中選了十頭,帶了他主人的各樣財寶,往美索不達米亞北部、拿鶴居住的城去。
24:11 他到了那地方,使駱駝跪在城外的井邊。那時已經黃昏,正是婦女出來打水的時間。
24:12 他祈禱說:「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求你今天讓我有好機會;求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
24:13 我現在站在井邊,城裡的少女都會來這裡打水。
24:14 我要向她們當中的一位說:『請你放下水罐,給我水喝。』如果她說:『請喝!我也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希望這少女就是你為你僕人以撒所選擇的妻子。這樣,我就知道你持守你對我主人的諾言。」
24:15 他還沒禱告完,麗百加已經到井邊,肩上扛著水罐。她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弟弟拿鶴跟他妻子蜜迦的兒子。
24:16 麗百加是一個美麗的女孩子,還是處女,沒有人親近過她。她下到井邊,把水罐裝滿了水就上來。
24:17 那僕人跑上去見她,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
24:18 她說:「先生,請喝吧!」她趕快放下肩上的水罐,托在手上給那僕人喝。
24:19 那僕人一喝完,麗百加就說:「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讓牠們喝足。」
24:20 她趕快把罐裡的水倒進水槽,再跑到井邊打水;這樣她讓所有的駱駝都喝足了。
24:21 那人默默地注視她,要知道上主是不是要他完成使命。
24:22 駱駝一喝完,那人就拿出一個貴重的金環,穿在那少女的鼻子上,又拿了一對金手鐲,戴在她雙臂上。
24:23 那人問:「請告訴我,你父親是誰?你父親家裡有地方讓我們過夜嗎?」
24:24 她回答:「我父親是拿鶴和蜜迦的兒子彼土利。
24:25 我們家裡有很多草料,也有讓你們住宿的地方。」
24:26 於是,那人跪下來敬拜上主。
24:27 他說:「讚美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他信守對我主人的諾言;他把我直接帶到我主人親族的家裡來。」
24:28 那少女跑回家裡,把所發生的事告訴母親和家裡的人。
24:29 麗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他跑出去,到了井邊亞伯拉罕的僕人那裡。
24:30 他已經看見妹妹戴著金鼻環和金手鐲,也聽見妹妹提起那人告訴她的話。那時亞伯拉罕的僕人在井邊,站在駱駝旁邊。拉班走近他,
24:31 對他說:「請跟我到家裡去。你是上主賜福的人,為什麼站在外面?我已經為你們準備好房間,也為駱駝準備了地方。」
24:32 那人就進了房子。拉班卸下駱駝背上的東西,給牠們草料吃。接著,他拿水給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洗腳。
24:33 飯菜都擺好了,那人說:「請等我說完我主人吩咐我說的話,我才吃飯!」 拉班說:「請說吧!」
24:34 那人就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24:35 上主大大地賜福給我的主人,使他非常富有。上主賜給他牛群、羊群、金銀、男奴、女奴、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莎拉年老的時候替他生了一個兒子;主人把所有的財產都給這兒子。
24:37 主人叫我發誓,要我遵照他的吩咐。他說:『你不可在迦南女子中替我找媳婦;
24:38 你要到我的故鄉、我親族那裡給他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就問主人:『女孩子若不願意跟我來,怎麼辦呢?』
24:40 他回答:『我所敬拜的上主會差遣天使與你同行,使你完成任務。你會在我的故鄉、我親族家中替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41 只要你到我親族的家,你就算是履行了誓言。我的親族若不把女孩子交給你,你的誓言就跟你無關。』
24:42 「今天,我到井邊的時候,我這樣祈禱:『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啊!我現在求你給我好機會。
24:43 我站在井邊,有少女出來打水的時候,我要請她讓我喝她水罐裡的水。
24:44 如果她同意,並且願意打水給我的駱駝喝,我希望她就是你為我主人的兒子所選擇的妻子。』
24:45 我默禱還沒完,麗百加肩上扛著水罐,已經來到井邊打水。我對她說:『請給我一點水喝。』
24:46 她立刻放下肩上的水罐,說:『請喝吧!我也要打水給你的駱駝喝!』我就喝了,她也打水給駱駝喝。
24:47 我問她:『你父親是誰?』她回答:『我父親是拿鶴和蜜迦的兒子彼土利。』我就給她戴上鼻環和手鐲。
24:48 我跪下敬拜上主,讚美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上帝;他把我直接帶到我主人的親族當中,使我找到主人的姪孫女兒來作他的媳婦。
24:49 現在,如果你們願意用真誠的心待我的主人,就告訴我;不肯,也告訴我,我好決定怎麼辦。」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既然這事是出於上主的安排,我們還能說什麼?
24:51 麗百加在這裡,你可以帶走,讓她照上主所說的,作你主人的媳婦。」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了這話,就俯伏在地上敬拜上主。
24:53 接著,他拿金銀首飾和衣服送給麗百加,也送貴重的禮物給她哥哥和母親。
24:54 這樣,亞伯拉罕的僕人和跟他同來的人開始吃喝,在那裡住了一夜。第二天早晨起來,他說:「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5 但是麗百加的哥哥和母親說:「讓女孩子跟我們多住幾天,至少十天才去。」
24:56 但他說:「請不要耽誤我們。上主既然使我們一切順利,就讓我回到我主人那裡吧!」
24:57 他們回答:「我們請女孩子來,看她怎樣說!」
24:58 於是他們請麗百加來,問她:「你願意跟這個人去嗎?」 她回答:「我願意。」
24:59 於是,他們讓麗百加和她的奶媽跟亞伯拉罕的僕人和同來的人一起動身。
24:60 他們祝福麗百加說:
妹妹呀,願你成為千萬人的母親!
願你的後代征服敵人的城邑!

24:61 麗百加和陪伴她的女僕都準備好,騎上駱駝。亞伯拉罕的僕人就帶著麗百加起程。
24:62 這時,以撒已經遷移到庇耳‧拉海‧萊的曠野,住在迦南南部。
24:63 黃昏時分,他在田間散步,抬頭一看,看見駱駝隊來了。
24:64 麗百加一看見以撒,就從駱駝下來,
24:65 問亞伯拉罕的僕人:「那從田間向我們這邊走過來的人是誰?」 僕人回答:「是我的小主人。」麗百加就用圍巾遮住自己的臉。
24:66 那僕人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告訴以撒。
24:67 以撒就帶麗百加進他母親莎拉住過的帳棚,跟她成婚。以撒很愛麗百加,自從他母親死後,這時候才得到安慰。

19. 亞伯拉罕晚年、離世與歸葬

亞伯拉罕續娶基土拉,生下更多子嗣(東方眾族的先祖)。
他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並在175歲時壽終正寢。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

第25章
亞伯拉罕的另一支後代
25:1(代上 1:32-33)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基土拉。
25:2 她給亞伯拉罕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25: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後代是亞書利人、利都是人,和利烏米人。
25: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以上這些都是基土拉的後代。
25:5 亞伯拉罕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了以撒。
25:6 但是,他趁自己活著的時候,也把一些財物分給其他妻妾所生的兒子。然後,打發這些兒子到東方去,叫他們遠離他的兒子以撒。
亞伯拉罕的死和埋葬
25:7 亞伯拉罕享長壽,在高齡一百七十五歲的時候死了。
25:8 併於上節
25:9 他的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這洞在幔利東邊,原先是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地。
25:10 這塊田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過來的。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莎拉都葬在那裡。
25:11 亞伯拉罕死後,上帝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萊附近。

新約中其他重要經文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整本聖經的典範,新約多次引用他:

羅馬書 4:1-25 – 全面論述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神學意義。
以亞伯拉罕為例
4:1 至於在血統上作為我們先祖的亞伯拉罕,我們該怎麼說呢?
4:2 如果他得以被稱為義人是由於他的行為,他就有可誇口的,但在上帝面前他並不能誇口。
4:3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
4:4 做工的人得工資,不算恩典,而是他應得的。
4:5 但是那信靠判罪人無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著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關係,
4:6 大衛所說,那不靠行為而蒙上帝認為義的人有福了,就是這個意思。他說:

4:7 那過犯蒙寬恕、罪被赦免的人有福了!

4:8 那罪過不被主計算的人有福了!
4:9 大衛所說的這福澤只是屬於受割禮的人嗎?不是的。它也屬於沒有受割禮的人;因為我們已經引證聖經的話,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
4:10 這是在哪一種情形下發生的呢?在亞伯拉罕受割禮以前,還是以後呢?是在以前,不是以後。
4:11 他後來受了割禮;這是一種表徵,證明他在受割禮前已經因信而成為義人了。所以,對所有未受割禮、但因信而被上帝認為義的人來說,亞伯拉罕是屬靈的父親。
4:12 他也是已經受割禮的人的父親,不但因為他們受了割禮,也因為他們跟隨了我們先祖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時的那種信心生活。
上帝的應許因信實現
4:13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他將承受這世界。這應許不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法律,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稱為義人。
4:14 如果上帝的應許是給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上帝的應許也是無效的。
4:15 上帝的義憤是從法律而來的;沒有法律,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
4:16 因此,應許是以信為根據的;這是要保證上帝的應許白白地賜給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不僅是遵守法律的,也包括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信上帝的人。因為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的屬靈之父。
4:17 正如聖經所說:「我立了你作許多民族之父。」在上帝面前,這應許是有效的;亞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復活、從無有創造萬有的上帝。
4:18 在沒有盼望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盼望,仍然信,因此成為「許多民族之父」。正如聖經所說:「你必定會有許多子孫。」
4:19 當時亞伯拉罕快要一百歲了。他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而莎拉生育的機能也已經喪失,可是,他並不因此削弱了信心。
4:20 他沒有失去信心,也沒有懷疑上帝的應許;他的信心反而更堅固,把榮耀歸給上帝。
4:21 他堅決信上帝一定會成就他所應許的。
4:22 這就是為什麼亞伯拉罕因信而「被上帝認為是義人」。
4:23 可是「他被認為是義人」這句話並不單是為他說的,
4:24 也是為我們說的。因為我們信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因而也被認為是義人。
4:25 主耶穌被交在人手裡,為我們的罪死;上帝使他復活,使我們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希伯來書 11:8-19 – 稱讚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偉人,特別提到他離鄉、應許得子及獻以撒。
11:8 由於信心,亞伯拉罕順服上帝的召喚,去到上帝應許要賜給他的地方。他離開本國的時候,並不知道要到哪裡去。
11:9 藉著信心,他居住在上帝所應許的地方,異地作客,跟領受上帝同樣應許的以撒和雅各住在帳棚。
11:10 因為亞伯拉罕盼望著那座上帝所設計建造、根基永固的城。
11:11 由於信心,雖然莎拉不孕,也過了生育的年齡,她仍然得到生育的能力,因為她相信上帝會持守他的應許。
11:12 雖然亞伯拉罕似乎已經死了,從他一個人所傳下來的子孫卻像天上的星星和海邊無數的沙粒那麼多。
11:13 這些人是至死有信心的人。他們並沒有領受到上帝所應許的;可是從遠處觀望,心裡歡喜,又承認他們在世上不過是異鄉人和旅客。
11:14 說這話的人顯然表示他們在替自己尋求一個家鄉。
11:15 他們並不懷念已經離開了的地方,否則,他們還有回去的機會。
11:16 他們所渴慕的是那在天上更美好的家鄉;所以,上帝並不因他們稱他為上帝而覺得恥辱,因為他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11:17 由於信心,亞伯拉罕在上帝考驗他的時候,把兒子以撒獻上,當作祭物。亞伯拉罕乃是領受上帝應許的人,可是他情願把自己的獨子作為祭物獻上。
11:18 上帝曾對他說:「你要從以撒得到我所應許的子孫。」
11:19 他認為上帝能夠使以撒從死裡復活。其實,我們也可以說,亞伯拉罕的確曾經把以撒從死裡領了回來。
加拉太書 3:6-29 – 論述所有因信稱義之人都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
3:6 正如聖經提到亞伯拉罕的時候說:「他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
3:7 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
3:8 聖經預先看到,上帝要使外邦人因信而跟他有合宜的關係,所以早已把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上帝賜福!」
3:9 亞伯拉罕信了,因而蒙福;這樣,一切信了的人也要跟他一同蒙福。
3:10 以遵守法律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詛咒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法律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上帝詛咒。」
3:11 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因為聖經上說:「因信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將得生命。」
3:12 但是,法律並不是以信為憑藉的,而是像聖經所說:「那遵守法律的人將因法律而存活。」
3:13 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詛咒,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法律的詛咒;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上帝詛咒。」
3:14 基督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著基督耶穌獲得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澤;這樣,我們能藉著信而領受上帝所應許的聖靈。
法律和應許
3:15 弟兄姊妹們,讓我從日常生活中舉一個例子:當兩個人同意某一件事,並且簽訂了契約,沒有人能有所增減。
3:16 同樣,上帝已經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立了應許。聖經並不是用「向子子孫孫」,指多數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孫」,指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我的意思是:上帝立了約,並答應持守這約。那在四百三十年後才出現的法律不能夠破壞這約,以致取消了上帝的應許。
3:18 如果上帝賜產業是根據法律,那就不是靠應許了;然而,上帝賜產業給亞伯拉罕是靠應許的。
3:19 那麼,法律的目的是什麼呢?法律是為了指出什麼是過犯而設的,直到那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子孫來臨才結束。法律是由天使藉著一位中間人頒布的。
3:20 可是,屬於單方的事就無須中間人,而上帝是單方的。
法律的目的
3:21 這樣說來,法律跟上帝的應許相抵觸嗎?絕對不是!如果法律的頒布能夠給人帶來生命,人就可以靠法律而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3:22 然而,聖經說,全世界都處在罪的權勢下,為要以信耶穌基督作為領受上帝應許的根據;這應許是賜給所有信的人的。
3:23 但是,「信」的時代沒有來臨以前,法律看守著我們,像看守囚犯一樣,直到「信」被顯示出來。
3:24 這樣,法律成為我們的監護人,指引我們歸向基督,目的是要使我們因「信」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
3:25 既然現在是「信」的時代,法律就不再監護我們了。
3:26 你們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
3:27 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
3:28 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你們都成為一體了。
3:29 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雅各書 2:21-23 – 以亞伯拉罕獻以撒為例,論證信心與行為並行。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怎樣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呢?是由於他把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這一行為。
2:22 可見,他的信心跟行為相輔並行,信心是藉著行為而達到完全的。
2:23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上帝,因他的信,上帝認他為義人。」這話實現了;他被稱為上帝的朋友。
以這份完整的經文清單幫助我系統地研讀亞伯拉罕的生平與上帝的作為。
願神藉著祂的話語,使我更深地認識祂的信實與救恩的計劃。